屏東縣里港鄉2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死亡車禍,在高雄念書的20歲蔡姓女大生,因爺爺癌逝返家奔喪,騎車外出買晚餐時遭詹姓男子酒後駕駛休旅車高速撞上,女大生連人帶車遭拖行慘死,詹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81毫克,且為酒駕累犯,檢方訊後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法院卻裁定10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今日火速提出抗告。

警方指出,車禍發生在2日晚間6時50分許,20歲蔡姓女大生騎乘機車沿產業道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路口時,與25歲詹姓男子駕駛沿三和路由南往北行駛的汽車發生碰撞,蔡女傷重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警方查出詹男酒測值超標,訊後將其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法院10萬元交保。法院交保理由指出,詹男坦承犯案,之前酒駕案件已遭法院執行完畢,和本案犯罪情節不同,不能因有前案紀錄,認定有反覆實施之虞。

屏東地檢署火速提出抗告,並列出理由包括高度反覆實施風險,酒後駕車危險轉實害,法益侵害急遽升高、本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僅命10萬交保形同虛設、自首難消畏罪逃亡風險,侵害生命法益裁量失衡,屏東地檢署強調,為維護社會安全、確保國家刑罰權行使,依法迅提抗告,力求導正原裁定之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