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今(4)日中午證實,關於程萬軍所稱遭中共迫害並尋求暫留台灣以待前往歐美國家一事,由於政府無法核實程萬軍所說遭受迫害之情事,到目前為止,除了當事人自己的聲明內容以外,政府找不到其他第三方事證佐證。此外,程萬軍可以自由出入中國,也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政府處理類似案件,有一定的審酌基礎,目前僅能依既有機制將其送返回泰國。
程萬軍曾任中國央視《法律講堂》專欄主講人、《法律與生活》雜誌社官網執行總編,2日在台灣跳機申請政治和人道庇護,但程萬軍今天稍早接受中央廣播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自己已在昨(3)晚被遣返至泰國曼谷,他對台灣方面的決定感到失望及憤怒。由於他的簽證即將到期,目前仍會積極透過其他管道申請到第三國安全庇護。
對此,陸委會指出,每年均會發生多起類似案件,政府基於職責必須要有甄別機制,不可能每一件都以暫時留置處理。該案的主要關鍵在於,政府無法核實程萬軍所說遭受迫害之情事。到目前為止,除了當事人自己聲明內容以外,政府找不到其他第三方事證來佐證。此外,程萬軍可自由出入中國,也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政府處理類似案件,有一定的審酌基礎,目前僅能依既有機制將程萬軍先生送返回泰國。
陸委會強調,程萬軍對於遣返執行過程的指控,主管機關有正式的說明,我國政府對於陸籍異議人士向來抱持盡量援助的立場,但也希望各界尊重我國法律和國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