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撒錢哥」李姓男子1日被發現陳屍家中,過去曾把600萬現金丟在路旁「曬太陽」,並跑到台南警二分局對一名女警官大喊「我愛妳」,在臉書立遺囑將千萬家產贈予心儀女警,如今59歲李姓男子孤獨死,臉書遺囑是否成立掀起討論,律師點出關鍵。

家住台南市的59歲李男是當地傳奇人物,11月1日下午其住所樓下經營手機行的房客因聞到濃烈異味,察覺有異便通報警方與里長,員警到場後發現李男倒臥在床邊的地板上,全身已發黑腫脹、屍水流淌,已明顯死亡。

鑑識人員封鎖現場進行採證,確認現場門窗完好,無外力侵入或打鬥痕跡,李男身體也無明顯外傷。警方也在桌上發現李男生前服用的精神科藥物與酒空瓶,未留有違禁品或書信,初步研判因病猝逝,後續已通知家屬並報請司法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

李姓男子苦追一名女警長達10年,曾跑到分局大喊「我愛妳」,並在臉書立遺囑,稱若願與他共度餘生,將把名下總價值超過5000萬的現金、股票及房產全過戶給對方。如今孤獨死亡,網友紛紛感嘆「活得很寂寞吧」、「有錢人的世界我不懂」、「錢太多沒有命花,人走也是這樣」。

而對於李男臉書立下的遺囑,在法律上是否生效也成為網友關注焦點,律師林育弘指出,生前處理身後財產的移轉,在民法上主要區分為「遺贈」與「死因贈與」兩種型態。若是「遺贈」,本質上為單獨法律行為,必須嚴格符合民法規定的自書、代筆或公證遺囑等法定要式;但若被定性為「死因贈與」,法律性質則屬於一種「以贈與人死亡為生效條件」的契約關係。

李男在臉書上的公開宣示,可視為贈與的要約,只要林姓女警在李男在世時,曾針對該要約向李男明確表達「願意接受」的意向,雙方的死因贈與契約便依法成立,不過,社群發文的文字效力、是否附帶實質履行條件,以及未來是否面臨李男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扣減抗辯,仍須視司法機關最終的審理與事證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