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虎航一架A320neo(編號B-50023),因二號發動機燃燒室「延遲缺點」,未依規定按時完成檢查管制,交通部民航局公告,依民航法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
民航局表示,台灣虎航編號B-50023的A320neo飛機,導致其2號發動機的燃燒室延遲缺點,且未依規定維護檢查及追蹤。民航局指出,這類問題雖允許暫時先飛,但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定時追蹤檢查;虎航未在規定時間,進行定時追蹤及檢查,因此,違反民航法第112條及第112條之1,民航局對虎航進行開罰。另外,民航局考量業者主動提報違規,符合減罰原則,最終處以20萬元罰鍰,並要求虎航立即改善。
對此,台灣虎航表示,編號B-50023航機於去年9月執行航班調度時,出現管制時間計算落差,落實安全管理系統(SMS)自主查核發現後,第一時間,就立即完成發動機檢查,並確認飛機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規範,也同時向主管機關主動提報二號發動機燃燒室延遲。
台灣虎航強調,一直將飛航安全視為不可妥協的最高原則。針對此次事件已全面深刻檢討,且進行改善,並加強雙重覆核機制,嚴格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未來會持續以最高標準落實各項維護等細節,提供旅客最安心,且安全的飛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