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森林大火引發區域性煙霾,企業是否應為火災及空氣污染負責,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據《法新社》今(22)日報導,印尼今年森林及土地火災受到乾旱等因素影響,近200萬公頃土地遭到焚毀。環保團體指出,部分火災熱點位於棕櫚油及木材企業的特許經營區內,質疑企業開發活動與森林大火之間的關聯,新加坡也已向10家公司發出預防措施通知,要求採取行動控制火勢。
印尼在旱季經常發生森林火災,專家指出,長期森林砍伐及泥炭地排水耕作,讓原本具有耐火能力的自然環境變得更加脆弱。森林砍伐監測機構「努山塔拉輿圖」(Nusantara Atlas)表示,今年受到強烈厄爾尼諾現象及乾旱影響,火災情況尤其嚴重,燒毀面積接近200萬公頃,受災範圍涵蓋森林、泥炭地,以及供應跨國企業的棕櫚油與木材種植園。
環保組織WALHI利用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的火災數據,繪製印尼各地高可信度的火災熱點分布圖,發現約50%的熱點位於企業特許經營區內。該組織本月發布的報告,也依據偵測到的熱點數量,列出40個木材及棕櫚油特許經營區。
WALHI森林與種植園活動人士烏米.馬魯法(Umi Ma'rufah)指出,森林大火並非單純的自然現象,而是涉及企業經營方式及土地開發活動的結構性問題。她也質疑,政府是否有決心落實執法,因為過去部分遭起訴的企業,仍未繳納罰款或履行森林復育義務。
新加坡已依據《跨境煙霾污染法》,向10家公司發出預防措施通知,要求企業撲滅旗下土地上的火災、防止火勢蔓延、停止焚燒活動,並提交具體行動計畫。若企業未遵守相關法律要求,可能面臨法律訴訟及罰款。不過,收到通知並不代表企業已被認定須為煙霾污染承擔法律責任。
新加坡高級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表示,當局必須明確釐清火災責任,強調這不只是自然災害,也涉及企業追求利潤所衍生的問題。
不過,遭點名的企業否認應為火災負責。新加坡上市棕櫚油公司第一資源(First Resources)表示,部分火災源自其管理範圍以外,之後才蔓延至旗下特許經營區。在新加坡註冊的亞洲漿紙業(Asia Pulp & Paper)也指出,供應商特許經營區發生火災,不代表土地遭到蓄意焚燒,也不能直接認定土地持有人應為起火負責。
努山塔拉輿圖創辦人加沃(David Gaveau)則表示,衛星影像有時可以協助判斷火災起點,但未必能確認起火原因。他指出,部分影像顯示火勢從特許經營區內部開始,卻無法判斷是人為蓄意縱火還是意外;另一些案例則顯示,火勢是從區域外部蔓延進入特許經營區。
環境法律組織ClientEarth律師哈瓦里(Azam Hawari)表示,即使火災是意外發生,或起火點位於企業經營範圍之外,公司仍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外部火源及極端天氣不一定能免除企業的民事責任,企業也有義務配置足夠的防火人力與設備。此外,若企業的經營活動對環境構成重大威脅,例如排乾泥炭地,也可能面臨法律追責。
印尼政府已宣布對數十家公司實施行政制裁,並針對125名個人及企業展開刑事司法程序。不過,環保人士質疑,過去部分案件的執法成效有限,政府仍須確保裁罰與森林復育措施確實落實。
另一方面,火災背後的企業所有權、融資及供應鏈關係,也逐漸成為國際關注議題。新加坡管理大學永續發展報告領域的會計學教授楊荷莉(Holly Yang)與學生班薩爾(Ashmit Bansal),在WALHI報告發布後,進一步整理相關特許經營權持有人、企業所有者、債權人、投資者及供應鏈合作夥伴的關係。
楊荷莉指出,火災雖然發生在印尼,但企業所有權、融資及商業關係往往跨越國界。她強調,企業之間存在關聯,並不代表相關方必然對火災負有責任,但透過整理跨國商業網絡,公眾得以進一步檢視各方與火災的關係,以及企業如何回應環境責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