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台跨境鎮壓案件接連曝光,從政治人物、媒體人到表演藝術工作者,甚至連家人都成為跟監對象。新北地檢署昨(21)日偵結相聲演員黃逸豪遭人蓄意開車衝撞案,查出背後涉嫌有中國人士出資45萬元,透過台灣徵信業者及在地共犯製造假車禍。加上沈伯洋遭跟監、矢板明夫遇襲及卡米地喜劇俱樂部遭潑糞等案件,短短不到一個月已有四案陸續起訴。不同案件逐漸浮現相似手法:境外出資、委託在地人員、蒐集行蹤,再以騷擾或暴力威嚇特定對象,呈現值得國安單位警戒的系統性跨境鎮壓特徵。
黃逸豪疑因表演內容批評中國共產黨政權,遭境外人士鎖定。新北地檢署調查指出,一名暱稱「K」的中國人士涉嫌以新台幣45萬元,委託前徵信業者鄭博軒策劃傷害黃逸豪,企圖讓他受傷住院,無法繼續登台演出。
鄭博軒涉嫌於今年7月至8月間,在黃逸豪使用的機車裝設GPS定位器,掌握其生活作息與行蹤,並將蒐集資料交給「K」,取得25萬元前金。隨後再透過其他共犯層層轉包,以10萬元報酬委託執行撞人計畫。
9月11日下午,涉案人員在新北市永和區黃逸豪住處附近埋伏,由一人監看、一人駕車衝撞,另有人負責錄影。黃逸豪因此右側骨盆挫傷。檢方查出,「K」事後竟因認為黃逸豪傷勢過輕,拒絕支付剩餘20萬元尾款。
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未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5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黃逸豪坦言遭攻擊後感到恐懼,但強調不會因此停止演出,更不能讓施暴者認為暴力可以迫使批評者沉默。
36萬跟監沈伯洋妻女、10萬港幣買凶打矢板 資金鏈接連曝光
類似的境外委託與在地執行模式,也出現在其他案件。
台北地檢署10月7日起訴沈伯洋遭跟監案,查出兩名香港籍人士涉嫌以約新台幣36萬元,委託台灣徵信業者長期監控沈伯洋及其妻女。涉案人員不僅跟拍日常行蹤,還在住處附近安裝微型攝影設備,將蒐集影像傳往香港。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4名徵信業者,並通緝兩名境外委託人。
沈伯洋先前已遭中國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重慶市公安局其後又以涉嫌「分裂國家」立案偵查。從法律恫嚇到實際跟監,相關事件凸顯政治施壓與私人生活安全之間的風險。
媒體人矢板明夫今年7月在台中演講後,遭香港幫派成員廖港發涉嫌揮拳攻擊。台中地檢署10月6日起訴時指出,案件背後有一名自稱「陳偉豪」的男子涉嫌出資,施暴集團以港幣10萬元作為報酬條件,策劃跨境攻擊。廖港發遭起訴,另有4名共犯遭通緝。
中國國台辦曾將矢板明夫遇襲描述為出於「義憤」,但檢方偵查結果顯示,這並非單純的臨時衝突,而是涉及報酬、組織分工與預先策劃的暴力行動。
此外,卡米地喜劇俱樂部今年遭潑糞案,台北地檢署也於9月29日起訴涉案人員,並認定案件具有跨境鎮壓性質。從破壞表演場地、毆打媒體人,到跟監政治人物與蓄意開車撞傷演員,攻擊手法及對象都呈現擴大的跡象。
中國對台政治人物的境外威嚇並非始於今年。副總統蕭美琴2024年3月以副總統當選人身分訪問捷克時,曾遭中國駐捷使館相關人員車輛尾隨。捷克軍情局2025年6月證實,中方情報人員曾密謀採取包括車輛衝撞在內的示威性行動,但最終並未執行。
相較於過去在海外進行跟車、監視及政治恫嚇,近期台灣檢方起訴案件更值得關注的是,境外委託者涉嫌透過金錢招募在地協力者,將跟監、蒐集個資、破壞財物與人身攻擊等行動直接帶入台灣社會。
這些案件尚無足夠證據證明全由同一組織統一指揮,但從境外資金、在地徵信或幫派網絡、分工執行到事後回報等環節,已呈現跨案件的系統性運作特徵。其共同威脅不只在於個別受害者遭受傷害,更可能使其他政治人物、媒體工作者與表演者因擔心自身及家人安全,而產生自我審查的寒蟬效應。
中國今年7月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其對境外言論與政治活動可能產生的影響,也引發外界疑慮。不過,部分跨境跟監及威嚇事件早在該法施行前就已發生,相關案件仍須依具體證據釐清幕後指使及資金來源,不能直接認定均由該法促成。
面對接連發生的案件,陸委會已指出,現行《反滲透法》及《國家安全法》對境外勢力指使跟監、傷害等行為的規範仍有不足,主張研議讓跨境鎮壓行為得以獨立成罪。行政院也表示,黃逸豪案已提報跨國鎮壓跨機關協處平台,並正研議修法嚇阻在地協力者。
從蕭美琴在捷克遭跟車,到沈伯洋一家遭監控、矢板明夫遇襲及黃逸豪被蓄意撞傷,接連曝光的案件已使跨境鎮壓從個別治安事件,上升為台灣必須正視的國安與民主防衛課題。如何追查境外資金、切斷在地協力網絡,並防止暴力威嚇侵蝕言論自由,將是政府與司法機關面臨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