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閃兵案延燒,目前已有超過10多名藝人涉案,昨(20)日新北地院一審判9名自首藝人1年2月至1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緩刑3至4年。其中唐振剛遭判1年4個月,緩刑3年。面對此結果,唐振剛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完全尊重、虛心接受」。
男星王大陸去年2月遭爆涉嫌偽造假的醫療證明逃避兵役,之後又陸續爆出多名藝人涉案。這波起訴的男星包含阿達、唐禹哲、Energy前成員唐振剛、前Circus成員廖人帥、李唯楓、邱昊奇、鄒翰昇、楊子鋒、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以及5名素人。由於庭審時被告全員認罪,且都主張犯後認罪有悔意、並無前科,並主動自首配合偵審,犯後態度良好,全員皆獲緩刑。
其中唐振剛在去年10月前往自首,成為閃兵案第一位自首的藝人,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須支付國庫50萬元,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對此,唐振剛經紀公司表示,「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