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發生一起離譜案件,楊姓男子凌晨酒醉將路邊巡邏車當計程車,大搖大擺坐進去嬉鬧,同行林姓友人還持手機拍攝並上傳社群平台,楊男被法官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鍰2000元,同行友人則獲判不罰。

高雄新興分局員警駕駛巡邏車行經前金區,為執行交通勤務下車處理,一時疏忽忘記鎖上車門,而喝醉酒的楊姓男子行經該處,竟無故打開巡邏車後門,直接坐進後座嬉鬧,經員警多次勸導才將楊男請下車。

楊男聲稱有叫計程車,把警車誤認才會坐上去,原先員警不打算追究,但楊男同行的林姓友人,當時持手機在一旁錄下楊男上錯車過程,後續竟將影片PO上社群平台,經檢視影片,楊男坐上警車時樣態嬉鬧,完全不像搭錯車的樣子,因此蒐證後將兩人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指出,巡邏車外觀為黑白塗裝,車頂還有紅藍閃爍警示燈,特徵一目了然,楊男明知警方正在執勤,仍以不當舉動介入,已妨害警方維護治安,因此裁罰2000元。至於拿手機錄影的林姓友人,法官認為全程站在離警車一段距離外,並未跟著起鬨,也未對執勤員警口出惡言,難認有妨害公務之舉,因此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