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願意相信一個人舉起右手說的話。四百年前,五月花號上的人在上帝與彼此面前立約;多年前,我在紐約宣誓成為律師。2026年10月12日,聯邦探員走進眾議員歐瑪(Ilhan Omar)的家,不只是一個政治案件,而是一份歷經四百年,古老信任的大考。

一、一個靠誓言立起來的國家

船上的立約

1620年11月11日,五月花號停在鱈魚角外。登岸之前,船上的男人們簽下一份短短的文件,後來稱為《五月花號公約》。原文說,他們 “solemnly and mutually, in the Presence of God and one another, covenant and combine ourselves together into a civil Body Politick”——在上帝與彼此面前,莊嚴而相互地立約,結合成一個公民政治體。

沒有國王的官員來查驗誰夠資格。是一群人彼此起誓,然後承諾對自己訂的法律 “all due Submission and Obedience”——應有的服從。每次讀到這句,我都覺得心裡一熱:自治,是從彼此相信開始的。

山巔之城

十年後,1630年,麻薩諸塞灣殖民地首任總督溫斯羅普,留下一篇講道詞〈基督徒慈愛的典範〉:“For we must consider that we shall be as a city upon a hill. The eyes of all people are upon us.”——我們必須想到,我們將如一座山巔之城,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著我們。“So that if we shall deal falsely with our God in this work we have undertaken, and so cause him to withdraw his present help from us, we shall be made a story and a by-word through the world.”“——如果我們在這項我們所承擔的工作中欺騙我們的上帝,以致於祂收回目前對我們的幫助,我們就會成為世人嘲笑的對象。

老實說,這篇講道在當時幾乎無人注意,直到1838年才首次刊印,作者是誰學界也有爭議;但它在二十世紀,經過甘迺迪、雷根引用,成為美國的經典講道詞。字裡行間說出的那份自我期許——立約、自律、被看著——至今仍在。

二、我舉起右手的那一天

一個人的誓言

我自己,也曾經站在那份信任裡。

那一天,我來到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先是在法院的一間辦公室裡,一對一面談。面談的人問我:妳怎麼看律師笑話?那時,我已經在台灣擔任律師並執業超過五年。但擔任台灣律師,沒有宣誓的流程。

我回答:「律師要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尊重。」

我到今天都記得那個問題,也記得自己的回答。一個國家要把法律的鑰匙交給一個人之前,想知道的,是他怎麼看待這份職業的尊嚴。而我相信,尊重不是別人給的,是從自律自愛開始的。一個人先看重自己說出口的話,國家的信任才有地方安放。

面談結束,我在門外等候。然後,我被帶進宣誓的房間,和其他新科律師一起舉起右手。紐約州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誓詞是這樣寫的:

"I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 and that I will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f [attorney and counselor-at-law], according to the best of my ability."

「我莊嚴宣誓(或鄭重聲明),我將擁護美國憲法與紐約州憲法,並盡我所能,忠實履行律師及法律顧問之職責。」

這段誓詞裡,沒有「So help me God」。你可以選擇向上帝起誓(swear),也可以只是鄭重聲明(affirm)。州憲法甚至寫明,除此之外,不得再以任何誓言或測試作為擔任律師的資格。

那一刻我領受到這個國家的神奇:它相信一個人的誓言。它不問我信什麼神,只問我是否願意為自己的承諾負責。

這份信任其實很冒險。一個國家把門打開,靠的不是無所不在的監視,而是一句「我發誓」。它賭的,正是人心裡的那一點自律自愛。而我願意相信,大多數舉起右手的人,都沒有讓它失望。

「尊重不是別人給的,是從自律自愛開始的」,「國家的信任才有地方安放」。

三、站在先父紀念碑前

信仰、道德、法律、教育、自由

我介紹過很多次麻州普利茅斯《先父紀念碑》。這座八十一英尺高的花崗岩紀念碑1889年落成,頂端是手指天空的「信仰」,下方坐著「道德」、「法律」、「教育」、「自由」。

不遠處的墓園裡,是五月花號移民後代與殖民地居民長眠之處。普利茅斯殖民地總督布拉福德的紀念碑立在那裡。這是美國歷史的開端。

不管是簽下《五月花號公約》的布拉福德或者寫下「山巔之城」的溫斯羅普,他們不是英雄,而是一群普通人:他們沒有完整的制度,只有彼此的承諾。他們在陌生的海岸,在神的見證下,把自己交給一紙約定,也把自己交給彼此的良心。四百年後,這片土地上的法庭、議會、選舉,依然在某個時刻,回到同一個動作:一個人舉起右手,說出他願意負責的話。

四、Omar案:信任的考驗

發生了什麼

2026年10月12日早上,國土安全調查局在歐瑪華府地區的住處執行搜索令。司法部說這是一份 “judicially authorized search warrant”,經司法授權。消息人士稱由一名聯邦法官核准;法官身分未公布,搜索令仍在封存。本文完稿時,歐瑪還沒有被起訴。

她怎麼說

依歐瑪自述,她約8歲逃離戰亂的索馬利亞,在肯亞難民營度過4年,1995年來到美國;2000年17歲時,隨父親歸化取得公民權。這是她的說法,外界沒有公開的入籍文件可以核對。

我讀到這段經歷時,心裡是同情的。如果她說的是真的,一個8歲的孩子,在戰火與難民營裡長大,她的真實出生日期應該是在動盪中由大人登記、由官員抄寫的。文件本來就可能不精確。但也正因為如此,誠實才更重要;國家給出公民權,依據的是當年交出的資料,資料若有出入,國家也有權問清楚。這兩件事,並不互相抵消。

質疑與查證

有人申請調閱她已故父親的紀錄,拿到USCIS查無歸化紀錄的回覆。但USCIS自己說明,「記錄不存在證明」只代表在其保管範圍內沒找到,不能證明此人從未歸化。

《華盛頓郵報》引述匿名知情人士說,調查聚焦她的出生年是否被誤報,以及父親是否隱瞞軍職以獲得公民身分。同一篇也寫到,國土安全部多年前曾基於類似指控決定不授予公民權。歐瑪則稱這些指控是 “baseless lies”,並說搜索是要 “weaponize federal law enforcement”——把聯邦執法武器化。

但法律還是比口水複雜一點。她不論是在1981或1982年出生,都不適用2000年的《兒童公民法》,而適用舊移民與國籍法第321條:原則上父母雙方都要歸化,只有一方歸化時,須符合配偶已過世或合法分居且有監護權等例外。

我不替任何一方下結論。我只知道,負責判斷的地方是法庭,不是綱路熱搜。這個案子有法院發出的搜索票,說明了檢方建立了相當程度的事實基礎。但即使Omar案最後證明她的身分有問題,或有宣誓不實的刑事責任,也不是百分百會被撤銷美國公民身分。撤銷公民身分一直都是很罕見的案子,即使在川普與盧比歐的時代。

但如果她根本不是美國公民,如何成為國會議員?理由很簡單,美國憲法要求眾議員必須是公民至少七年,但各州實際做法是:候選人在宣誓書上自己發誓「我是公民」,選舉官員通常不會主動向USCIS調閱歸化檔案。只要沒人正式挑戰,她就可以被放上選票、參選、當選、宣誓就職。

荒謬嗎?但美國的制度設計是「方便參選、事後追責」。沒有必要事先防堵,也不去設想有人會說謊欺騙。因為山巔之城相信宣誓,也有事後追責的機制。這次的搜索令,就是「事後追責」的開始。

五、誓言的珍貴,在於經得起檢驗

被看著的城

溫斯羅普說,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著我們。山巔之城,不是沒有人查核的城,而是願意被看見的城。信任和查核,從來不是對立的。查核不是羞辱誠實的人,而是守護每一個誠實的人。

給每一個宣誓的人

一份誓言之所以珍貴,正因為它可以被檢驗。如果它經得起,它就更亮;如果經不起,那是說謊的人辜負了它,而不是誓言本身錯了。我仍然清楚記得自己舉起右手的那一天。

無論歐瑪案最後的結果如何,我都希望此案被公正地查清楚:如果她說的是真話,就還她清白;如果文件有假,也讓誓言的重量被看見。願我們都配得上那份相信。

今年國慶日賴清德總統的演說,應該是看了上個世紀甘迺迪與雷根的演說,也引用了溫斯羅普的山巔之城。但我讀了一遍卻總覺得缺了什麼。直到歐瑪案,我恍然大悟。原因在賴總統沒有對誰起誓。

溫斯羅普的山巔之城「立約、自律、被看著」,是一群人在上帝面前立約,而且附帶審判:「如果我們在這件事上對上帝虛假,我們將成為全世界的笑柄與話柄」。被看見是一份道德重擔,城的地基是彼此相愛。而賴清德的山巔之城是一份施政願景。

他今年的國慶演說以〈臺灣山巔之城,地上的鹽,世上的光〉為題,整篇都圍繞這個意象,把這座成的地基換成了加薪、托育、長照、打詐。

被看見,也變成「我們要讓世界看見,民主不只有選擇的自由,更有解決問題、照顧人民的能力」,比較像向國際展示的民主品牌。

我把總統府的官方英文全文也掃了一遍,沒有 God,也沒有 covenant。他說的責任是對人民和國際社會的承諾,沒有超越人的對象,也沒有「如果我們失信會怎樣」的自我審判。

公道地說,他有一處謙卑跟溫斯羅普相通:「山巔之城的高度,不是政府自己宣告的,而是由人民的生活,一層一層築起。」差別在於,溫斯羅普的城會讓聽者從內心發出悸動,賴清德的城少了立約,也少了彼此舉手在神的面前起誓的那個瞬間,所以也就碰不到信仰層次的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