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四叉貓」今年1月貼出一名男網友過往判決書截圖,並公開其姓名、照片等個資,更影射對方「戀童癖小草」,昨日被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團購電商達人486先生發文指出,「別以為公開的資料,就能隨便使用。」

起訴指出,四叉貓在今年1月間於臉書發文,稱辛姓網友檢舉其粉絲團還到自己臉書留言,經查詢司法判決系統後發現,該網友曾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法案件,四差貓更影射網友「是個戀童癖小草」,還附上士林地院刑事判決書截圖,及該網友的生活照及住處使用執照等供大眾閱覽。

檢察官指出,該刑事判決雖屬事實,但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四叉貓張貼判決書行為構成誹謗,且又在網路公開網友照片姓名等個資,損害他人利益。四叉貓身為網紅,為一己私怨非法利用網友個資,損害其人格及社會評價,造成其精神上利益受損。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

團購名人「486先生」陳延昶今日發文指出,我國個資法並非規定所有個資都不能蒐集或使用,法律對於當事人自行公開、依法公開的資料,以及基於公共利益而使用資料,都有一定的規範與例外,「但是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資料可以合法取得,不代表你就可以毫無限制地使用。」

陳延昶指出,「我特別想提醒大家,現在網路上有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就是雙方吵架吵到最後,開始互相肉搜」,很多人以為只要這些資料是從網路上搜尋到就不算違法,這個觀念其實相當危險,因為個資法不只看資料從哪裡來,也會看使用的目的、方式、範圍,以及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陳延昶指出,個資法不能變成阻止社會監督的工具,若涉及詐騙、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媒體和民眾本就可能有合理揭露及討論的必要,「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不是毫無界線。你有權利批評一個人的言行,不代表你有權利把他的私人生活全部攤在陽光下」,並點出很多人把情緒當成正義,把肉搜當成揭弊,把公開他人的隱私當成一種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