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8選區(前金、新興、苓雅)市議員選舉引爆藍營內訌,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達1,455萬餘元,於今年6月24日遭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黃紹庭遭解職並喪失競選連任資格,但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卻報准其胞妹黃鈺婷接棒參選該選區市議員,更離譜的是黃紹庭至今還擁有國民黨「中央委員」身份繼續展現影響力,引發基層支持者與地方政治圈強烈質疑,痛批國民黨「包庇貪腐家族,無視法治價值」。

​​檢視司法判決紀錄,黃氏家族在高雄政壇的法治風波由來已久,父親黃芳仁涉及2002年朱安雄議長選舉賄選案,接受每票500萬元的對價支持,事後更坦承以每票500元在選區賄選,並於法院認罪後辭去議員職務,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褫奪公權4年。黃紹庭接棒後,2006年就任市議員時仍具美國國籍,直至2009年遭中選會撤銷當選公告與當選證書;2010年更因車禍肇事造成2人受傷後自行離開現場,由「助理出面頂替」,法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此外,黃紹庭自2014年起利用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長期詐領助理補助費,害得十多位助理與一名里長遭受刑責及解職,全案於2026年6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如今,黃紹庭遭褫奪公權後,黃家再推胞妹黃鈺婷報准參選,被地方者支持者輿論指責為「從賄選到詐領助理費,一家二代、接力貪腐」的家族式政治傳承。

​​根據地方人士內部透露,黃紹庭貪污案早在法院「三審定讞」,事實明確、毫無爭議。然而國民黨黨中央與地方黨部至今遲遲未對具有中央委員身份的黃紹庭做出黨紀開除處分,反而讓其保有相當影響力,甚至「報准」其妹黃鈺婷參選,無異於向外界傳達國民黨「包庇貪腐家庭」,柯志恩身為高雄市黨部主委與市長參選人,不應對黃氏家族的爭議視而不見。

高雄市第八選區是傳統文教區,擁有眾多中間選民與意見領袖,應該是專業與優質問政的競爭舞台,家族式的政治傳承與司法犯罪包袱,絕不是高雄市民想要的未來,支持者強烈呼籲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與柯志恩,面對市長選情緊繃,應以大局為重,正視黃紹庭詐領千萬助理費及損害基層助理權益的事實,切勿拿黨的形象為個人家族政治背書,並發揮領導魄力,立即與貪污家族劃清界線,還給高雄市民一個乾淨、有法治尊嚴的政治未來,也避免在民意嚴厲檢驗下遭反噬,進一步影響市長及市議員的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