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處飼養49頭豬隻的養豬場,13日遭查獲違規運入廚餘,現場發現4桶廚餘。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已採集5頭豬隻血液送驗,並對全場實施15天移動管制。統計今年全台已有26件廚餘違規案件,首次違規最高可合計開罰40萬元,累犯最高可罰400萬元。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3日接獲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通報,轄內一處養豬場違規運入廚餘,稽查人員當場查獲4桶廚餘。由於該場飼養49頭豬隻,地方防疫單位已立即啟動採樣檢驗及移動管制,並針對違規情形展開行政調查。

應變中心說明,新北市動保處已採集該場5頭豬隻的血液檢體,送往非洲豬瘟初篩實驗室檢驗。目前場內豬隻健康情形良好,尚無異常症狀,但為防範疫情傳播,仍依標準作業程序開立移動管制書。

依規定,該養豬場必須接受15天移動管制,管制期滿後再次採樣檢驗,確認結果為陰性,才能解除管制。防疫單位也將持續追蹤豬隻健康狀況,掌握可能的疫病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廚餘違規案件並非個案。應變中心公布統計,自2026年起至今,全台已累計26件廚餘相關違規案件,涉及25處豬隻飼養場所,其中一處更被查獲違規2次。

目前26件案件中,已有22件完成裁罰,另外4件仍在行政調查,包括新北市1件、苗栗縣1件及台中市2件,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應變中心強調,中央與地方政府將持續追蹤違規案件,並把這25處違規養豬場及飼養規模199頭以下的養豬場,列為加強稽查與風險管理對象,防止違規載運廚餘或廚餘未確實蒸煮,成為非洲豬瘟防疫破口。

依據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違規載運廚餘並用於飼養豬隻,將同時觸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首次違規合計裁罰新台幣40萬元,並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最高可達400萬元。

應變中心呼籲養豬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強調非法載運及餵飼廚餘可能危及整體養豬產業防疫安全,相關違規行為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