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無黨籍高雄市議員第三選區參選人張騏晟、父親張漢雄、胞兄張鈞華等人涉賄,橋檢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聲押3人,橋頭地院裁定張騏晟晚間11時前200萬元限期交保,其餘2人羈押。
橋頭地方法院今天晚間說明,張騏晟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並有勾串共犯之虞,但考量整體案情,裁定若能於晚間11時前,提出新台幣200萬元保證金,則予以釋放,且不得與同案共犯及相關人員接觸或聯繫,也不得在本案偵辦期間以任何方式討論、發表關於本案意見。若無法在時限前提出保證金,則自今天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張騏晟父親及胞兄2人部分,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刑法加重詐欺取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並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有羈押必要性,裁定被告2人均自今天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全案尚未確定,可抗告。
張騏晟等人涉嫌賄選,檢警昨天前往涉案嫌疑人住處等地計15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張騏晟、涉案共犯、選民計20多人,及4名證人等到案說明。
經檢方調查,張騏晟涉嫌於5月間與競選團隊在岡山、橋頭區餐廳等地,假借母親節餐會場合,交付數十盒市價超過490元的西點禮盒給具有投票權的選民。
檢方另查出,張騏晟涉嫌利用父親、高雄市前海洋局長張漢雄,和胞兄、梓官區漁會總幹事張鈞華等人在漁會體系掌握資源的機會,與父親、胞兄及蔡姓、歐姓、林黃姓等漁會工作人員,涉嫌自去年起以不實文件協助不具漁民身分的人取得漁民資格及未來相關補助,要求至少10名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於選舉時投票支持。
檢方認為,張騏晟、張漢雄、張鈞華等3人涉犯投票行賄、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等羈押原因,有羈押必要,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名共犯及10名選民,分別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則請回。(編輯:李亨山)1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