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近日一起震驚社會的職場投毒案引發關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材料科學博士袁蓉(Rong Yuan,音譯)指控同門師弟徐大衛(David Xu,音譯)出於職場嫉妒,長達 18 個月在她的飲用水及食物中多次摻入重金屬鎘,導致她與家人健康受損。案件歷經多年司法程序後,徐大衛最終僅被判緩刑及折抵監禁 1 天。袁蓉不滿刑罰過輕,近日首度公開投毒監視器畫面,並將於 12 日出庭,反對徐大衛申請撤銷重罪定罪紀錄。
根據《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導,袁蓉與徐大衛都曾師從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材料科學家羅伯特·里奇(Robert Ritchie),並取得博士學位。徐大衛 2009 年進入柏克萊工程與研究公司(Berkeley Engineering and Research)任職,袁蓉則於 2017 年 1 月加入。徐大衛原本被視為公司高階工程師退休後的接班人選之一,但他擔心袁蓉可能與自己競爭職位,雙方因此產生嫌隙。
袁蓉表示,兩人第一次接觸時,徐大衛便告訴她不得使用公司的材料表徵實驗室,讓她感到不舒服,之後刻意與對方保持距離。然而,接下來近兩年,她的健康狀況卻持續惡化,從乾嘔、掉髮逐漸發展為頻繁嘔吐,口中還持續出現酸味。儘管她多次前往急診室,醫療人員仍未能找出明確病因。
為了查明真相,袁蓉自行購買隱藏式攝影機,並於 2019 年 2 月 11 日安裝在辦公桌附近。當天上午 11 時 04 分,徐大衛出現在她的辦公桌前,監視器拍下他伸手接近袁蓉放置水瓶的位置。
另一段拍攝於同年 3 月 4 日的影像則顯示,徐大衛打開袁蓉的水杯,將白色小容器中的液體倒入杯內,隨後蓋上杯蓋離開。約 30 秒後,他再次返回,拿起水瓶搖晃後才離開。袁蓉近日首度公開這些影像,希望讓外界了解案件經過。
負責調查此案的柏克萊警察局凶殺組警官詹妮弗·威爾遜(Jennifer Wilson)表示,第一次看到影片時感到相當震驚。她指出,如果袁蓉沒有取得相關證據,恐怕很難讓外界相信她的遭遇,而監視器畫面也成為警方迅速展開調查的重要依據。
警方進一步檢驗袁蓉水瓶中的水,以及她本人與父母的血液樣本,均驗出重金屬鎘。報告指出,部分樣本中的鎘濃度最高達美國聯邦飲用水標準上限的 350 萬倍。袁蓉的母親甚至曾使用她水杯中的水替全家人煮飯,使這起案件不僅影響袁蓉,也讓她的父母暴露於毒物之中。
鎘是一種具有毒性的重金屬,長期或高劑量暴露可能造成嚴重健康危害,包括器官損傷。警方指出,嚴重鎘中毒甚至可能導致癌症或死亡。
2019 年3 月 28 日,阿拉米達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正式起訴徐大衛,指控他涉嫌預謀謀殺未遂及兩項重罪投毒罪。同年 4 月,加州時任總檢察長澤維爾·貝塞拉(Xavier Becerra)也代表州工程委員會提出動議,形容徐大衛是受過專業訓練、行事手法複雜的被告,並指出他在工作中會接觸多種化學品。法院隨後限制徐大衛在案件審理期間使用州工程師執照執業。
然而,這起案件的司法程序一再延宕,歷經多年仍未有重大進展。2023 年,阿拉米達縣地方檢察官帕梅拉·普賴斯(Pamela Price)任內,檢方與徐大衛達成認罪協議,撤除原先較嚴重的指控。徐大衛同意對一項投毒罪作出不抗辯答辯(no-contest plea),換取較輕的處分。
2024 年 3 月的量刑聽證會上,法官對認罪協議表達強烈質疑,認為以本案情節而言,處分過於寬鬆,因此將徐大衛的緩刑期延長至兩年,並以已服刑時間折抵 1 天監禁。換言之,徐大衛最終沒有因這起長期投毒案入獄服刑超過 1 天。
袁蓉原本要求近 50 萬美元賠償,但法院最後僅判徐大衛支付 7,058 美元。法官作出裁定時,引用辯方毒理學家提出的報告,認為鎘中毒不會造成長期健康影響。袁蓉則質疑這份報告存在缺陷,認為自己的健康問題並未獲得充分重視。
為了進一步證明鎘中毒可能造成的長期影響,袁蓉近期發表研究論文《家族性口服硫酸鎘中毒:一項為期七年的多系統隨訪病例系列研究》(Familial Oral Cadmium Sulfate Poisoning: A Case Series With Seven-Year Multi-System Follow-Up),分析自己與父母中毒後的健康變化。研究指出,血液中的鎘濃度並非必然持續下降,而可能隨著肝臟儲存的鎘逐漸釋放至體內而波動。
袁蓉也將研究獻給 2025 年因心臟衰竭去世、享年 78 歲的父親。她表示,父親中毒前僅有控制良好的高血壓,平時每天步行近 10 公里,還能搬動重達 22 公斤的米袋;但到了 2025 年底,父親已臥床不起,甚至無法正常進食。她希望透過研究讓醫療人員更早辨識鎘中毒症狀,避免其他家庭遭遇相同悲劇。
案件的另一個爭議焦點,是徐大衛申請撤銷重罪定罪紀錄。2025 年 9 月,他已完成緩刑期,並於 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 時向阿拉米達縣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袁蓉決定親自出席聽證會,陳述受害人意見,反對法院批准申請。
袁蓉最擔心的是,一旦定罪紀錄遭撤銷,未來雇主進行一般背景調查時,可能無法查到這項刑事紀錄。她向《舊金山紀事報》表示,自己認為徐大衛至今仍未受到應有的懲罰,撤銷定罪紀錄將使她更難確保其他人了解案件。
不過,加州法律規定,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申請撤銷定罪紀錄時,法院通常必須批准相關申請。即使獲准撤銷,並不代表整起案件的紀錄會完全消失;徐大衛申請加州政府核發的執照時,仍須如實披露相關定罪。
阿拉米達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已表態反對徐大衛的申請。曾參與調查的威爾遜則表示,袁蓉即使在身體狀況嚴重惡化時,仍持續尋找證據、追究責任。她說:「徐大衛從未打敗她,即使她病得很重,她也一直頑強反抗,而且現在仍然沒有放棄。」
對袁蓉而言,這場持續多年的司法抗爭仍未結束。她表示:「這個司法體系已經辜負了我,這是我最後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