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梓官區漁會12日傳出遭檢調搜索,前海洋局長張漢雄、擔任漁會總幹事的大兒子張鈞華及參選高雄市議員的二兒子張騏晟均遭約談。負責偵辦的橋頭地檢署表示,全案疑似與張騏晟涉及以禮品賄選有關,目前張家父子3人及多名相關人員釐清案情後,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
橋檢透過書面公開說明,日前接獲情資顯示高雄市第三選區議員候選人張騏晟及共犯涉嫌賄選情事,檢察長郭景東高度重視指示即刻分案,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嚴維德負責偵辦,檢察官陳靜宜、蔡婷潔、鍾葦怡、陳俐吟、郭郡欣、施柏均、謝欣如、李侃穎、黃聖淵、林世勛、許亞文、段可芳、劉維哲、 周子淳、朱美綺、李冠林、謝巧鈴等協助辦理,於10月1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前往涉案嫌疑人住處等地總計15處實施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候選人1人、賄選共犯、選民共23人、證人共4人等到案說明。
經查,張騏晟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5月間,與競選團隊在高雄市岡山區、橋頭區餐廳等地,假借母親節餐會場合,交付市價超過新台幣490元之西點禮盒數十盒予選區具有投票權之選民;另利用其父親和胞兄在漁會體系曾經及現任要職掌握資源之機會,與其父親、胞兄及蔡姓、歐姓、林黃姓等漁會工作人員自114年間起,共同以不實文件協助不具漁民身分之人取得漁民資格及未來相關補助為選舉之對價,要求選區內具有投票權之選民至少10人於選舉時投票支持,而以此等方式向有投票權之選民為賄選行為。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中張騏晟、張漢雄及張鈞華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及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第216條、第214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 嫌疑重大,且具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等羈押原因,亦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共犯3人、選民10人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均以新台幣10萬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則請回。
張騏晟綽號「二哥」,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產科技產業博士,經營地方超過10年,漁夫鮮撈電子商務平台創辦人,現任大岡山產業發展協會執行長,過去也曾擔任高雄市梓官推動農漁村發展協會總幹事、高雄市永安石斑魚養殖漁業海峽兩岸交流協會秘書、高雄市新聞傳播職業工會副秘書長。今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雄第三選區議員,涵蓋岡山、燕巢、橋頭、梓官、彌陀、永安等地區。
張騏晟今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第三選區市議員,自稱政治素人,但家族幾乎長年掌握梓官區漁會,實力雄厚、藍綠通吃,張漢雄於縣市合併前曾任梓官鄉長、鄉代會主席,也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並被市長陳其邁攬擔任高雄市海洋局長,後由包養小三的事遭人挖出而黯然下台,如今張騏晟捲入賄選風波,連帶梓官區漁會遭到搜索,且父子均被羈押禁見,是否影響後續選情及家族勢力,仍有待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