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78歲虞姓老翁前往阮綜合醫院門診藥局領藥,因藥品計費與數量問題與藥師發生爭執,虞姓老翁直接嗆藥師「你發神經」,遭衛生局裁罰3萬元,虞男質疑裁罰過重,衛生局指出,本案並非僅因一句「神經病」即予裁罰,而是考量衝突持續近10分鐘,已干擾藥事作業及其他病人領藥秩序,訴願後仍維持原處分。
今年6月23日虞男看完診至藥局領取自費藥品,返家後發現藥量不對且金額有誤,遂返回醫院溝通,櫃檯發現院方當初結帳計算錯誤導致藥品短少,需請虞男補足差額,過程中雙方爆發口角,虞男直接嗆藥師「你發神經了」。儘管虞男事後致歉,藥事人員仍堅持通報,最後遭衛生局開罰3萬元。
虞男認為自己沒有動手、恐嚇,也未堵住櫃檯或阻止藥師工作,院方計費出現爭議在先,自己雖然言語失當,並沒有惡意妨礙醫療的本意,質疑衛生局裁處過重,提出訴願要求撤銷原處分。
高市府衛生局指出,依醫院通報及相關事證,虞男經藥師說明後仍持續爭執,並在警衛陪同下再次返回藥局指責藥師,衝突過程近10分鐘,另有藥師介入協調。相關言語及行為已干擾藥事作業,也影響其他病人領藥秩序,因此認定涉及以公然侮辱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並依原裁處時適用的《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裁處法定最低額3萬元,並非僅因民眾提出用藥疑問或一般口角就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