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8日電)針對移民廣告事前審查違憲,憲法法庭判決相關規定失效,移民署今天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將配合研擬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等規定。
憲法法庭判決,移民業務廣告須事前審查才能刊登,過度限制業者言論自由,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相關規定自判決公告日起失效,並廢棄一件行政法院確定判決,發回更審。
移民署對此發布文字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將配合研擬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規定。
移民署指出,當初訂定移民業務廣告須事前審閱原因,是為協助民眾取得資訊。
移民署表示,入出國及移民法在民國88年制定當時的社會環境,網際網路未普及,民眾對於外國移民法令及代辦業者缺乏查證管道,導致因信任誇大不實廣告,遭受難以回復財產及身分權利損害,因此由政府出面規範廣告刊登及審查,協助民眾取得可信賴的資訊。
移民署強調,透過事前嚴格行政管制機制,降低移民業務糾紛與後續國內甚或國際司法爭訟,以保障民眾權益。且鑑於移民業務涉及個人國籍及身分變更重大權益,有必要採取較強管理手段。(編輯:張雅淨)11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