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長年性侵、猥褻學童,甚至在校內女廁偷拍,並在網路上假冒女性誘騙2名男童自拍裸露照片,還對2名男童強行口交、猥褻,受害人數高達53人,案件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後移審,士林地院考量戚男涉犯重罪且受害人數眾多、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裁定自10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法院裁定指出,戚男長期擔任國小運動教練,與兒童互動相當熟悉,為滿足私慾,趁機對學童下手,檢警調查發現,戚男在1年多時間內,以欺騙或偷拍等手段取得53名兒童的性影像,同時去年8月及11月間,對代號A14、A45等2名未滿14歲的兒童實施乘機性交與猥褻行為。
檢察官建請法官審酌戚男明知被害人未滿14歲,且習於聽從、順服他的指令,卻未善盡教練責任,竟為滿足一己私慾,不顧其幼小心靈感受及人格發展,對眾多男童拍攝性影像,造成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的嚴重不良影響,於心理種下長久陰霾,嚴重敗壞師德,違背家長及社會託付的教育使命,被害人多達53名,性影像檔案高達上千個,犯罪期間橫跨數年,犯罪情節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戚男移審法院後已全部認罪,不過法官審理認為,戚男所犯「以詐術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乘機性交罪」亦為3年以上重罪,加上受害兒童高達53人,預計未來刑期極重,基於人性趨吉避凶、規避刑責的心理,仍有相當理由認定戚男有逃亡之虞。
合議庭評估後,認為即使給予具保、限制住居等較輕手段,仍無法排除其逃亡與再犯風險,為維持刑事司法有效行使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裁定自10月13日起延伸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