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1歲幼童和表姊同住,前年1月1日晚間,表姊不滿幼童偷吃泡麵,竟處罰交互蹲跳、半蹲更以棍棒抽打,導致男童癱軟在地、陷入昏迷,表姊目睹男童缺氧昏迷,竟傳訊息給同居人,嘲諷男童「怎麼辦要死了」,最終男童送醫住院近兩個月仍宣告不治,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表姊12年徒刑。可再上訴。
患有自閉症、過動症且發展遲緩的11歲男童,因母親無力照顧,自2022年8月起受託交由23歲表姊照顧,不料因偷吃泡麵遭表姊虐打,受虐癱軟後表姊非但未立即送醫,竟還傳訊息給同居人嘲笑,直至隔日見男童狀況惡化,才將其送往醫院急救。
男童到院時已失去意識,醫療團隊在其身上發現多達21處新舊瘀傷,經緊急搶救後,仍於同年2月28日因左側硬腦膜下腔出血及腦髓廣泛性壞死宣告不治,警方隨後將表姊逮捕到案。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表姊有期徒刑12年。表姊不服提出上訴,於二審開庭時辯稱,表弟為早產兒且發育遲緩,照護極其困難,自己過去數年傾注無數心力陪同復健,主張自己長期承受照護高壓,請求法官予以減刑。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表姊過去長期照顧表弟之付出縱屬事實,但在法律與道德上「生活照料與殘酷暴力絕不能功過相抵」。法官強調,表姊過去曾因不當體罰接受親職教育,明知表弟體質弱於常人,卻仍施暴數小時,甚至在孩子倒地昏迷之際還傳送笑臉貼圖嘲諷,顯見其對生命的極度漠視,認定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量刑妥適,表姊上訴主張全無理由,依法裁定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