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再爆爭議,遭指控濫用特權,藉公費出訪名義帶著兒子到處出國,也讓不具公職的丈夫使用外交部公務車,引發關注。對此,外交部次長吳志中今(6)日受訪替徐佳青緩頰,認為徐佳青作為母親,必須照顧14歲的兒子。但民眾黨團更批評,未來公務員都可比照辦理?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批評,徐佳青濫用特權,藉公費出訪帶著自己的兒子周遊列國,甚至讓不具公職身分的丈夫駕駛外交部公務車,不但明顯違法,更是敗壞官箴到極點。他續指,更可笑的是,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今天馬上出來替徐佳青的特權洗地開脫,說徐佳青是母親,所以要負照顧責任。

陳清龍認為,母親當然要負照顧責任,但哪一個母親可以像徐佳青一樣,把孩子包裝成攝影官,拿著公帑帶小孩環遊世界?這是新潮流獨享的特權標準,還是以後所有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公務員,都可以比照辦理?

陳清龍強調,昨天外交部不是才說,要主動啟動調查,結果今天政務次長就已經先下指導棋,替徐佳青的醜聞滅火,那還要調查什麼?為了包庇徐佳青,官官相護到這種程度?

民眾黨立院黨團質疑外交部,除了體諒徐佳青是一位母親要照顧小孩,也要體諒她們家沒有購車,所以便允許委員長一家貪瀆濫用公務車嗎?民眾黨團接著質疑僑委會,這趟出差到底是「徐佳青家族旅遊」還是「公務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