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行政院今年度提出破記錄的6千億元追加預算,並遭質疑法定年度預算都還沒公布就送進立院,卓榮泰今(6)日被備詢時表示,「因為你不急,我們很急,現在已經剩下2個月、3個月」。他還批評,問題在立法院,不在行政院,是立法院延誤了351天審議,才造成這個狀況。
卓榮泰今日到立法院接受備詢。
立法院因行政院拒絕依法律編列國軍志願役加薪及警消退休金調高所得替代率上限,在野黨拒審115年度總預算,耽擱許久才開始審查,並於9月17日將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正式送出並咨請總統公布。但行政院則於9月3日就提出今年度追加預算,並於9月8日就把追加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
對此,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質疑,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預算法第2條規定在立法程序公佈了才叫法定預算,可是基本上總統公佈115年度的總預算是在9月18日,但政院是你們9月3日通過追加預算、9月8日就把它送立法院。預算中心才會說這個是不是有適法性的問題?他質疑,行政院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可以把三讀後尚未通過的預算案先視同法定預算?
主計長陳淑姿則說,預算法也沒有明文規定追加預算提出的時程,它只有規定預算追加預算提出的一個條件,現在他們確定立法院8月14日已經三讀總預算案。
洪毓祥則說,沒有喔,根據預算法第79條第3款,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得提出追加預算,然後預算法第2條,經立法程序而公布者,稱法定預算。9月18日才公布啊。
卓榮泰說,預算法裡對追加預算提出有四個要件,並沒有說一定要在哪一個程序之後才能去提出,「但今天追加預算的時間提出,總預算的通過在後,問題在大院,不在行政院,是你們延誤了351天才造成這個狀況,況且追加預算的內容沒有在填補總預算(被刪除之後來填補)....」。
洪毓祥則說,這樣扯都扯不完,那是政院都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幾個法律案。他說,不曉得為什麼行政院那麼急?9月18日公佈了,行政院9月19日送就好。
卓榮泰說,「因為你不急,我們很急,現在已經剩下2個月、3個月」。「我們遵照預算法的要件來提出這6076億的追加預算」。「我們那個時候根本不知道大院要什麼時候送到行政院,把預算送過來啊。9月初的時候我們知道嗎?我們都不知道」,「8月14日三讀通過,我們一直等到9月初還沒有看到預算書來」。
此外,卓榮泰也說,他們第一次跟總統賴清德報告明年度總預算時,是沒有普發一萬元的。本來還債還的金額是比較大,認為只要符合公債法就可以。「我們第一個是要依法必須先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