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0日電)高雄鄭姓女子與陳姓男友在住處客廳施用毒品,導致同住的鄭女小孩長期吸入毒煙。陳男涉案部分先行一審判決,高雄地院日前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判鄭女7月徒刑,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鄭女與陳姓男友均有施用毒品習慣。鄭女自民國114年9月出監後,與陳男同居於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租屋處。兩人多次在住處客廳,以玻璃球燒烤方式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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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出,當時同處一室的鄭女小孩因長期吸入二手毒煙,出現身心不適狀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獲報介入查證後報警,警方於114年11月21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扣安非他命與吸食器;經採集幼童毛髮送驗,確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高雄地院承審法官認為,鄭女身為幼童生母,且曾因施用毒品入監,明知毒品具有相當成癮性與危害性,仍於住處吸食,導致幼童吸入含有毒品煙霧,妨害健全發育。

法官考量鄭女坦承犯行,節省司法資源,並評估其智識程度與家庭生活狀況,據此量處有期徒刑7個月。陳男先前則被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判有期徒刑7個月,另犯轉讓禁藥罪,遭判有期徒刑3個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