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AI修圖功能越來越發達,如今許多競選看板、扇子、衛生紙等印的照片都經過AI修圖,網友於社群平台指出競選廣告照片與本人「差很大」引發討論,律師劉韋廷發文指出,如果單純只是「修到不像自己」,在法律上並無問題,但若「直接拿別人的照片修成自己」就有觸法之虞,面臨最重5年有期徒刑。
日前有網友在社群平台貼出競選人宣傳照與本人照直呼「根本詐騙集團」,並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中選會該管一管繳交資料的相似度吧?不能這麼誇張好嗎?這個手法用在相親上面,一定會被退貨」、「辦護照要半年內,要參選公職人員的照片是要用半世紀前的照片嗎」、「能不能修個法,選舉只能用半年的照片?我學校的畢業大頭照都要半年以前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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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劉韋廷在臉書指出,隨著AI修圖技術越來越進步,競選看板上的照片如果跟候選人差很大,其實已不算太稀奇的事情,但這是否有觸法之虞?則可從2種情況來進行討論。分為「美化自己的照片」與「直接使用他人的照片」狀況。
如果候選人透過AI或修圖工具,將自己的照片修得更年輕漂亮,但只要確定使用本人照片,即使修到讓人認不出來,法律上也沒有規定「競選照片不能過度美化」,故並不會受到直接的處罰規定。
但若候選人將親朋好友的照片放到競選看板,導致選民誤將照片中的人當成候選人本人,就不再只是一般的修圖或美化問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針對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以文字、圖畫、錄影或其他方式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且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情況,設有相關刑事責任,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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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韋廷指出,AI的確可以幫候選人變得更年輕漂亮,但如果「直接拿別人的臉說成自己」,就不光只是美化而已,而是法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