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東區28日晚間發生一起機車追撞車禍,警方到場後發現肇事騎士是台南市第二警分局秘書室陳姓主任,事後酒測值達1.12毫克,立刻通報督察體系介入處理,分局指出,陳身為幹部,未能以身作則,知法犯法,除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分局已召開考績會,擬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且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昨日晚間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崇信街口發生追撞車禍,陳姓警官騎車疑未注意停等紅燈騎士,從後方撞上導致對方倒地受傷,雙方查看車損狀況過程中,受害騎士聞到陳姓警官身上酒味,當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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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第一警分局員警趕赴現場,肇事陳姓警官並未主動出示身分,配合到場處理員警處置,但仍被派出所幹部認出是第二分局二線三星內勤單位主管,陳姓警官經實施酒測,發現高達每公升1.12毫克,承辦警方立即向上通報警察局,由督察體系介入了解。
涉案的陳姓警官目前擔任內勤主管職務,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指出,陳姓員警身為幹部卻未能以身作則、知法犯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擬予陳員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且115年度考績將考列丙等,同時從嚴查究相關人員的考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