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中高齡社會,為保障高齡勞工的保險權益,勞動部今(22)日再提醒,年滿65歲以上仍持續工作的勞工,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繼續參加勞保,在職涯延續的同時持續享有勞工保險的多重保障;但若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投入職場,須依規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表示,勞工繼續加勞保期間,享有勞保提供的各項保險給付權益,例如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等,讓工作期間更安心;持續加保期間可繼續累積年資,年金累積年資無上限,工作越久,未來每月可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金額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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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勞工若選擇延後請領老年年金給付,還可享有展延加給(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以5年為限),最高可加給20%,提升退休後的經濟保障。

勞動部進一步提醒,高齡勞工申請老年給付除了須符合一定的年齡與年資規定之外,也應辦理離職退勞工保險;如果是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投入職場的勞工,依法不得再參加勞工保險,但應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截至今年7月底統計,領完勞保老年給付後重回職場,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人數有6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