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張雄風雲林縣21日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授洪肇嘉等辦理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採購計畫案,被控製作不實出勤及核銷經費,詐公款超過新台幣400萬元,雲檢偵結依貪污罪等起訴洪肇嘉等9人。
根據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化學署民國111到112年度將總執行金額達新台幣1億3516萬元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執行計畫,依政府採購法委託交由雲林某國立科大辦理,並依計畫條款建置技術小組麥寮隊,負責重大環境災害應變及環境維護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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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說,洪姓男子為計畫主持人,蔡姓男子為洪姓男子直屬助理,李姓男子為麥寮隊長;技術小組成員應全時維持固定人數,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故處理、應變及監測等任務,無論實際出勤或待命值班。
雲林地檢署表示,洪姓、蔡姓及李姓男子111年1月到112年12月期間,將林姓男子等6人掛名麥寮隊員,卻未實際執行計畫相關工作,並製作近2000筆不實出勤及核銷經費等公文書後,申領計畫經費,而林姓男子等6人領取的薪資除領到小額報酬,其餘都由洪姓男子收受。
全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偵辦,並執行搜索、傳喚及追查後,全案偵結,依涉貪污罪嫌,起訴洪姓男子等9人。
雲林地檢署說,洪姓男子等5人共詐取薪資計427萬餘元,為犯罪所得,已自動繳回,建請法院依法聲請宣告沒收,另李姓男子等4人都無犯罪所得。
化學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全力配合檢調調查,案發後已依合約規定,要求校方立即撤換洪肇嘉,交接給其他具專業資格的學者接手,以確保委辦計畫能如期、如質完成。
化學署說,已即刻啟動內部專案查核機制,全面檢視管理與查驗流程。為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未來各項委辦合約中將增訂更嚴謹防弊條款,包含增加無預警實地查核與專任、兼任人員抽訪頻率,並嚴格要求出勤與加班紀錄佐證。
化學署表示,如果經專案查核確認有虛報、浮報或遭挪用詐領款項,將視後續司法判決結果,並依委辦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向校方及涉案人要求全數追繳返還,追究相關人員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編輯:李明宗)115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