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不衝擊既有管理政策下,放寬澎湖部分未取得刺網資格漁民在秋冬捕撈「白金」土魠魚的需求,農業部漁業署與澎湖縣府、漁會多次研商,擬草「澎湖縣鰆屬刺網漁業管理及應遵行事項」,透過劃定許可作業區、要求漁獲回報等機制,在保障合法漁船權益的同時,適度兼顧地方的捕撈需求。

然而,該管理草案中規劃將每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列為禁漁期,意味著漁民實際能夠出海捕撈土魠魚的時間被大幅壓縮到僅剩大約3個月,此案一出立即引發澎湖在地漁民強烈不滿與反彈。對此,漁業署回應指出,目前僅是針對澎湖縣政府提出的草案內容進行意見交流與討論,中央絕對沒有任何預設立場,也強調原本就持有合法刺網漁業執照的漁船,作業時間完全不受該禁漁期規範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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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說明會的溝通與討論後,現場漁民最終表達願意遵循現行的「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相關規定,遵循正式管道去申請並取得合法的刺網經營作業資格。基於此項地方共識,澎湖縣政府已正式決議「不推動」該項鰆屬刺網漁業管理及應遵行事項,未來將持續協助欲轉型的漁民依法取得資格,兼顧海洋資源永續與漁民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