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0日電)高雄楊姓男子在住處自製2枚爆裂物,接連丟入鳳山區一所高中內引爆,幸無人傷。警方在其住處查獲5罐準備販賣的依托咪酯煙油,雄檢依槍砲、毒品等罪起訴楊男,建請重判。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24歲楊男今年5月間在鳳山區住處內,利用塑膠罐打洞穿入引信,並填裝火藥粉,再加入金屬與非金屬珠作為增傷物,製成2枚具殺傷力的爆裂物。楊男隨後於5月9日凌晨0時3分及2時整,將這2枚爆裂物點燃後,接連擲入住家旁的某高中校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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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楊男投擲的第1枚爆裂物並未順利引爆,第2枚則因威力不足而未遂。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並於案發隔天5月10日上午7時許前往楊男住處搜索,當場查獲5罐含有微量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煙油及鋼珠等證物。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定楊男所為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以及刑法故意以爆裂物炸燬現未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等3罪。並審酌楊男惡行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與公共秩序,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編輯:李淑華)1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