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9日電)花蓮縣秀林鄉賄選案,花蓮地院羈押庭下午裁定現任鄉長王玫瑰、丈夫胡智民及小太陽關懷協會徐姓負責人羈押禁見。花蓮縣府表示,待收到法院公文後,將依法指派代理鄉長。

王玫瑰任期屆滿,轉換跑道參選第8選區縣議員,胡智民接棒參選秀林鄉長,2人都獲中國國民黨推薦參選,因涉及以餐會、禮品及現金行賄,連同公益社團徐姓負責人昨天遭檢警搜索,檢方訊後依違反選罷法及公益侵占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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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下午1時30分開羈押庭,先後對徐姓負責人、胡智民及王玫瑰等裁定羈押禁見;法院外聚集親友及支持者,對著囚車比出加油手勢。

花蓮縣選委會表示,王玫瑰及胡智民2名參選人都已完成資格審查,函送中選會審認,除非有貪污、違反選罷法第26條判刑確定,參選資格不受影響。

花蓮縣府表示,王玫瑰為現任鄉長,待收到法院裁定書後,會依法辦理派代,維持鄉務運作。

檢調接獲情資,懷疑秀林鄉公所將部分礦區、水泥廠或發電廠等地方回饋金以公益為名,撥款給小太陽基金會,再由徐姓負責人挪用款項提供胡智民辦餐敘。

檢警調查,王玫瑰、胡智民今年3、4月間分別以壽宴為由,向具投票權的民眾尋求支持;也到宜蘭縣辦聯誼,餐敘中發放禮金,費用是否涉及挪用地方回饋金,仍待檢調人員釐清。(編輯:張國政)11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