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爆出涉賄選疑雲,花蓮地檢署昨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指揮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人員,搜索秀林鄉公所辦公室以及秀林鄉長王玫瑰住處等8處,帶回王玫瑰與丈夫胡智民說明。而經檢方複訊後,認為王玫瑰等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故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花蓮地檢署昨表示,秀林鄉公所疑似將地方回饋金,以公益名義撥款給公益社團,而該公益社團徐姓負責人再把款項用於協助參選人,辦理餐會宴請選民。其中,部分參選人疑涉致贈禮品或以新台幣千元不等價格買票金流。而檢調同步約談徐姓公益社團負責人等人,並帶回相關人等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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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導,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今(9)日說明,經檢方複訊後,認定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公益社團負責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之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可能性,故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公布今年九合一選舉的候選人登記資料,王玫瑰轉換跑道登記參選花蓮縣議員;胡智民則登記參選秀林鄉長,2人均以中國國民黨推薦身分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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