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副總之子龔益霆去年9月遭一名女藝人指控下藥性侵,且受害者不只一人,引發軒然大波。台北地檢署認定龔益霆涉嫌違反刑法強制性交罪依法起訴,明(8)日案件將首度開庭,而受害女藝人聲請訴訟參與獲准,將採視訊隔離方式參與。

龔益霆性侵案引發外界關注,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北市警方專案小組去年9月前往文山區龔益霆住家,查扣可能涉案的手機、筆電和隨身硬碟等電磁儲存紀錄,同時將龔益霆帶回製作筆錄。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龔益霆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諭令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諭知龔男應遵守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對被害人為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為,命令期間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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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受害藝人日前委任律師向台北地院聲請參與訴訟,主張自己是本案被害人,希望在後續證據調查及被告答辯過程中充分表達意見。法院審酌案件性質、雙方關係、目前審理進度及女方權益後,認定聲請符合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目的,因此裁准。事實上,依現行制度,被害者獲准參與訴訟後,不再只是以證人身分被動出庭,而能取得訴訟主體地位,包括掌握案件進度、檢視相關卷證,以及針對審判、證據調查與量刑等事項陳述意見,未來也可能在法庭上與龔益霆正面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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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就是犯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