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庫「南海戰略態勢感知計畫」(SCSPI)2日在其官方網站刊登上海交通大學日本研究中心副教授鄭志華論文,主張日本與菲律賓台灣以東啟動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劃界談判「無法與中國主張分離」,並稱中國海警與海事單位在相關海域巡航、執法「有權且必要」。這篇以國際法包裝的長文,被視為北京為6月以來海警跨入台灣東部海域、試圖把巡航常態化所鋪陳的「法律戰」論述。

該文指出,台灣東岸、日本先島、八重山群島與菲律賓巴丹群島的海洋權益投影高度重疊;日菲雖相距不足400海里,並不代表該水域只是「雙邊地理」。論文強調,日菲未公開談判地圖、基點與終點,無法證明劃界範圍可與中方主張切割;即使雙邊條約依法不能拘束第三方,座標一旦寫進海圖、許可或執法與安全安排,仍會產生實際效果。文章結論是:率先改變現狀的是日菲,中方抗議與巡航屬「反應性保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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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說法與北京官方口徑一致。5月28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與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在東京宣布升格「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並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啟動兩國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劃界談判。中國外交部隨即稱談判「完全非法無效」,要求「必須有中方參與」。6月起,中國海警與交通運輸部在台灣島以東展開「執法巡查」與「海上交通專項執法」,並宣布常態化巡航。自然資源部所屬機構也發布類似法律評論。鄭志華論文則把這套主張進一步學術化,並把日菲防衛合作與劃界並列,暗示存在「邊界安全化」風險。

台灣外交部多次反駁:中國無權以任何理由在台灣東部海域主張執法權,更不得拿日菲談判當藉口擴張管轄。外交部指出,雙邊協定依《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原則上只拘束締約國;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亦公開表示,日菲協議不影響第三方權利。因此,談判效力不及台灣,台灣東部專屬經濟海域權益不受影響。海委會則指中方干擾過往商船、質疑航線與貨物,目的是把台灣東部水域「執法化」。國防部長顧立雄形容,這是把該海域塑造成中國管轄區的挑釁與認知作戰。台灣也要求日菲顧及與台灣主張高度重疊的事實,並與台北溝通。

日本立場是:這是依國際法釐清兩國重疊權益的例行作業。官房長官木原稔說,未來協議只規範日菲權利義務,「對第三方沒有法律拘束力」,因此不違反國際法。早稻田大學海洋法學者瀨田真表示,三國重疊時先由兩國劃界、再與第三方協商並非罕見,中方「必須三方同時談」的主張不合理。日菲劃界與對台漁業安排屬不同層次。東京同時強調,日菲防衛合作是因應區域情勢,與劃界並行並不等於把邊界變成軍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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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8月14日在馬尼拉對媒體重申,此事「本質上是日菲雙邊事項」,認為沒有重大障礙,期望年底前完成談判。馬尼拉把談判定位為依國際法提高法律確定性,並與「相互准入協定」(Reciprocal Access Agreement,RAA)、後勤互惠及裝備轉移等防衛合作同步推進。面對北京強烈反彈,菲方仍堅持不會為避衝突而放棄自身權益。

美國太平洋司令部法律警惕通知(Vigilance Notice)則持相反解讀:日菲劃界是《海洋法公約》下的合法主權權利行使;中國以海警威壓加上「虛構法律修辭」回應,意在恫嚇、孤立台灣,並削弱鄰國和平劃界的權利。CSIS「亞洲海事透明倡議」亦指,日菲才宣布談判,中方即派出調查船與執法船進入菲律賓海,規模屬前所未見的片面改變現狀。美、英、法、德駐台機構也發聲對中國公務船在台灣東部活動表達關切。

對台北而言,真正的壓力不在日菲會不會「瓜分台灣海域」(目前並無官方劃界圖,網傳「被瓜分」地圖經查核為變造),而在北京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故東部海域當然由中方執法」寫進論文與部會文件,再以海警船體落實。中國學術論文把巡航寫成保全權利的合法動作,等於為跨區執法提供法理氛圍:只要日菲繼續談、台灣未被承認為劃界當事方,北京就可以持續主張「中方缺席=現狀被改變」,從而合理化在蘭嶼以東、乃至更外側水域的常態存在。

日菲若年底前拿出座標與終點,勢必再觸發新一輪法律與現場對峙。台灣須同時守住兩條線:對日菲堅持權益不受雙邊協議減損、應被諮商;對北京則拒絕把學術論文當成海警東進的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