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2024年9月3日怒斥鏡週刊「垃圾媒體」,遭鏡週刊告上法院。不過,兩度敗訴。近日高院判決書上網。法官比對柯文哲京華城案卷宗直稱,鏡週刊當時報導,多涉及檢調偵辦過程細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衡情不應為外人所知。鏡週刊以聳動標題及指射柯文哲收賄等,「係自行引發爭端及自願加入爭端」,黃國昌在其個人臉書粉絲專頁或於記者會中遭追問時,回批「垃圾媒體鏡週刊」等,要屬一般人之常見反應,上訴人從事媒體業自應從寬容忍此等回應言論。

針對鏡週刊提告,台灣高等法院8月19 日再度宣判「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敗訴。

現正最夯:蔣得立赴美交換遭疑拿公帑 蔣萬安宣布:決定不領教育局補助

法官在宣判理由比對京華城審判卷宗指出,裴上訴人發行之鏡週刊自113年8月31日起刊登如附表二所示關於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所涉京華城案之系列報導,內容包括「柯文哲夫妻700萬帳戶資金不明陳佩琪上百萬分批存ATM交代不清」、「陳佩琪昨天(30日)被以證人身分問及此事時,強調這些錢都是丈夫柯文哲給的,柯文哲被問時竟交代不出錢從哪來,只能回稱不知」。

「收賄證據曝光!檢廉搜柯家查扣USB柯文哲工作簿記收沈慶京1500萬」、「柯曾交代時任副市長彭振聲處理京華城案的便簽也遭查扣,都發局同仁更上簽敘明除非透過訴訟確定,否則放寬京華城容積率有圖利之嫌」。「遭扣案的隨身碟工作簿電磁紀錄,記載格式並非流水帳式的行事曆,且從前後内容可明顯看出,是柯記錄他完成的重要大事,加上專案小組清查沈慶京的行程,在柯隨身碟所記載的2022年11月1日當天,並無和柯見面的安排,柯在當天下午也和大同區里長碰面,並無和沈碰面,因此很快就排除1500並非挺柯人士所稱的下午3點」。

「檢廉追查相關金流,從威京集團查扣的帳冊,發現共編列二次公關費用」(附表二編號4)。「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態度曾出現轉變,都發局在2022年2⽉24日上陳『不擬與京華城公司和解建議』簽呈,柯文哲也在同年3⽉10日批示『速審速決』」。「檢廉查出,在京華城便當會及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後的2個關鍵時間點,陳(佩琪)曾分60餘次、每次10萬元或接近10萬元以ATM存款,將619萬9千元的現鈔存進自己及子女帳戶」、「依據沈慶京的陶朱隱園豪宅訪客記錄顯示,2023年9月30日柯文哲曾單獨到訪,經檢廉比對相關影像及手機定位,認為柯文哲確有前往」、「檢廉偵辦京華城案獲重大進展,上週突破朱亞虎等被告心防,確認沈慶京2020年利用7名員工當人頭,以政治獻金方式行賄柯文哲210萬元」、「至少有5名京華城員工坦承擔任人頭捐款給柯文哲」、「偵查庭氣氛突然變得肅殺,柯除了否認涉及不法,到後來眼見無法抵賴,竟直接站起來掉頭打算離開偵查庭,說『疲勞偵訊一整天,好累』『我是自願出庭的』『現在想回家了』」。

當前熱搜:98歲天天賺30萬!三原則 謝金河曝北海鱈魚香絲林董股票投資術

法官表示,這些報導內容多涉及檢調偵辦過程細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衡情不應為外人所知。北檢當時尚因鏡週刊登載柯文哲扣案隨身碟內容涉及之相關金流,以及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事之報導,引發社會議論,而發布新聞稿澄清鏡週刊報導與該刑事案件卷證有諸多不符之處,並傳喚撰稿之記者,說明他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民間司改會也針對上開刑事案件偵查過程發表「九問偵查大公開」聲明,質疑遭洩漏的偵查秘密,為何皆由鏡週刊獨家取得。網路新聞上亦有稱上訴人為「鏡檢辦案」之言論。

判決書指出,查裴偉 乃具言論市場優勢地位之媒體經營者,其在京華城案偵查之初,以聳動標題及具體內容指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之財產來源不明,甚至收賄,且以事實描述方式連續報導偵辦細節,係自行引發爭端及自願加入爭端,黃國昌身為民眾黨立法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召集人,在其個人臉書粉絲專頁或於記者會中遭追問時,發表回應附表一所示「垃圾媒體鏡週刊」、「垃圾報導」、「垃圾週刊」、「北檢的打手」之系爭言論,要屬一般人之常見反應,上訴人從事媒體業自應從寬容忍此等回應言論。

判決書說,裴偉雖主張被上訴人持續反覆謾罵,惟當時裴偉 發行之鏡週刊就柯文哲所涉京華城案進行長時間且密集之系列報導,甚至1日出刊數篇,被上訴人並指出113年8月30日至10月8日期間即有高達逾150篇之相關報導,被上訴人於記者會上遭媒體追問時偶以系爭言論回應,縱非單次行為,然依當時情狀,尚非無端主動攻擊謾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