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去年底疑遭母親性交易對象猥褻,但報案長達240天未安置,女童出現自傷行為;民進黨議員許淑華日前召開記者會揭露後,社會局已進行安置。許淑華今(28日)質詢市長蔣萬安時,追問到底安置標準為何?更在講到情緒激動時,忍不住落淚。蔣萬安強調,該案經社工評估原先未達安置標準,但這兩個月開始女童周邊大人各方角力,導致孩子出現自傷行為,社會局重啟評估後認為應安置。
蔣萬安上午赴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許淑華質詢該議題,指10歲女童因未獲得安全保護,導致出現自傷行為,社會局一開始稱未符合安置標準,為何到新聞曝光後就火速安置?更指聽到市府認為是因為議員開記者會後,有輿論壓力,才緊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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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強調,沒有,去年底接獲通報後,即刻跨局處介入,進行安置計劃防護措施。蔣說,在期間市府進行714次訪視、輔導,現在是因為整個事件發展已出現新的危險因素,包括家庭、鄰居各方的拉扯角力,讓孩子出現自傷行為,所以,必須要重新啟動相關評估,決定緊急安置。
許淑華指出,社會局先前指依照衛福部SDM標準評估,未達安置標準,現在在她召開記者會後,卻進行安置,期間哪一條有成立?
蔣萬安說明,社工專業評估九大危險因子,當中八項都是「否」,其中也認為女童母親有合理照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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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打斷強調,知道第一線社工辛苦,但現在討論的是機制問題,她質疑的是為什麼SDM標準原本1到13項都稱沒有達到標準,現在又有?又推給社工?不應拿社工當遮羞布。蔣萬安說,不是,他的意思是在第一時間已依照機制採取安全計劃。許淑華追問,到底什麼程度北市才會啟動緊急安置?蔣萬安仍跳針重申,是在7、8月後,社工看到已經事態變成各方大人角力後,對於孩子造成自傷行為,必須申請保護安置。
許淑華也指,社會局長姚淑文在記者會稱是孩子不願意被機構安置,但這是擷取片段、扭曲事實,把責任推給10歲孩童。當時的孩童跟她說,本想跟熟識的長輩同住,在被告知不能這樣安排後,才表達願意接受機構安置方案,結果局長卻說孩子不願被安置,「不要把這句話當作你們240天完全沒安置的理由!」
蔣萬安稱,在警方筆錄裡有記錄清楚,女童有表達不希望離開社區。完整的女童說法有記錄在案。
許淑華砲轟,什麼時候女童的意願變成公部門怠惰的擋箭牌?另姚淑文還說去年案發至今,猥褻事件從來都沒再發生過,無疑是在傷口上灑鹽。
許淑華直言,今天孩子不是會不會再次被猥褻,而是明確告訴大人,已經不願再住在充滿痛苦經驗的家庭,就像命案現場,要讓受害者再回到命案現場,大人都沒辦法承受這樣的狀況,何況是10歲女童,她想說的是,難道一定要等到下次傷害發生,市府才會認為女童離開有必要嗎?
許淑華質問,10歲女童說不想住在家裡,社會局長只有告訴大家8個月沒再發生性猥褻,市府處理得好,蔣萬安能接受這樣說法?
蔣萬安強調,這是專業判斷,不能因為今天回過頭來說機制錯誤。許淑華反嗆,誰說機制錯誤?現在檢討機制有沒有問題?哪個漏洞該補?「那你在跟我辯什麼?」蔣稱,但你不能說社工第一時間的專業評估是錯的。許淑華高聲痛批,「我什麼時候拿社工講?你不要拿社工當你的擋箭牌、遮羞布」,她剛是問是不是機制出問題,哪裡該補破網?蔣重申,不要抹煞社工專業評估與付出。
許淑華忍不住落淚質疑,局長這樣冷漠是對孩子的二次傷害,說10歲女童不願被安置、又說這8個月來沒有再被任何性猥褻,「你覺得孩童能接受嗎?你這樣不是二次傷害嗎?為什麼所有的記者會回應都是繼續傷害女童?為什麼?」「我是真的非常難過,看到你這樣罐頭回應,又把社工拿來當作遮羞布,我真的很難過」,也替女童感到悲哀。
許淑華強調,蔣萬安應針對該案啟動行政調查機制,對個案是否有疏失或制度問題,在兩週內對外說明清楚,希望有真相,補足破網。當時質詢時間已結束,蔣萬安未有回應。
蔣萬安離開議場後受訪說,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感到非常心痛跟不捨,兒少保護絕對是優先考量,在制度上若能做得更完善,一定持續精進。剛在議場上他也清楚說明,去年底市府一接獲通報後,包括社工、專業機構即刻介入,進行安全評估,也採取各項的專業作為。
蔣萬安提到,當然包括市府、家防中心、警察局、社會局等單位,也在這段期間持續地給予各方面的訪視、面談、輔導、課程,共714次。另一方面,社工在第一線,所做的每一次面談、訪視、諮詢都是依據專業,市府也一定會持續和社工、專業的人士還有跨局處保護網的成員來守護孩子。
蔣萬安強調,孩子現在已進行安置,也衷心希望孩子能夠安心的生活,能夠一切順利平安,市府也會持續和專業的團隊和社工朋友繼續守護孩子,持續地關心,並給予全方位的支持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