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8月下旬豪雨影響,立法委員邱議瑩今(25)日表示,近日陸續接獲漁民及漁會反映,部分魚塭因短時間強降雨造成池水滿溢,養殖魚隻隨水外流,甚至出現鄰近魚塭與區域排水混流的情況,災後難以確認魚隻實際損失,恐影響後續災損認定。
邱議瑩指出,養殖漁業災損具有特殊性,魚塭一旦漫淹,魚隻可能直接被水沖走,現場往往沒有足夠死魚或剩餘魚隻可供清點。漁民目前最擔心的,就是明明遭受重大損失,最後卻因缺乏現場可見證據,面臨災損難以認定的問題。
邱議瑩要求農業部、漁業署針對此次豪雨造成的養殖漁業災損,應採取「從寬、從速、從實」原則,儘快訂出明確查估方式,提供地方公所及第一線查估人員依循,避免因認定標準不清,造成承辦人員不敢認定,影響受災漁民權益。
邱議瑩建議,針對魚塭漫淹、魚隻外流及不同魚塭混流等情形,可綜合養殖登記、放養紀錄、災前養殖數量、現場照片影像、淹水水位及周邊災情等客觀資料進行認定,讓實際受災情況能夠完整反映在災損查估結果中。除了災損認定問題,邱議瑩也指出,這次豪雨造成農漁民生產設備泡水、復耕復養成本增加,現行救助措施仍有進一步補強空間。
邱議瑩要求農業部儘速提出兩項協助措施,第一,針對此次受災農漁民,不論既有貸款或災後新增貸款,都應提供一年無息協助,降低復耕、復養期間的資金壓力;第二,農漁業經營所需的農業機械、發電機組等設備,若因此次豪雨淹水受損,也應納入專案協助範圍,協助農漁民儘速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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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表示,豪雨過後,受災農漁民仍要面對魚苗重新放養、設備維修、復耕復養及貸款等多重壓力,相關救助措施必須貼近第一線實際需求。她強調,災損認定、金融協助及生產設備救助都應同步到位,她將持續要求農業部及漁業署補強相關制度,協助受災農漁民儘快恢復生產。
邱議瑩要求農業部、漁業署針對此次豪雨造成的養殖漁業災損,應採取「從寬、從速、從實」原則。 圖:邱議瑩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