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件,並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內等13人。台北地方法院今(24)日首度開庭,並傳喚傳喚沈慶京及威京集團時任財務經理張志澄2人到庭。沈慶京相較於先前坐輪椅拐杖出庭,此次出庭時,他則擺脫輪椅、拐杖,並緩步走向法庭區開庭。
沈慶京今日到台北地院被問及自己身體狀況時則稱「暫時穩住了」。至於今日開庭有何想說,沈慶京則稱,可以於庭上注意一下,或者看他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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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先前起訴沈慶京時指出,沈慶京擔任中石化公司「最高顧問」並支領顧問年薪新臺幣700餘萬元至900餘萬元﹔亦擔任中石化公司百分之百控制之從屬公司即鼎越公司董事長、執行長並支領月薪64萬餘元﹔又擔任京華城公司之「最高顧問」並支領月薪10萬元。
因此,台北地檢署認定,沈慶京同時對中石化公司、鼎越公司與京華城公司具有實質掌控權,為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件之主導者。
台北地檢署隨後以涉犯《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第 2 項、第 1 項第 2 款非常規交易、第 3 款特別背信,且犯罪獲取之財物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以上、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第 1 項一般洗錢等罪嫌,提起對沈慶京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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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台北地檢署也就沈慶京所涉上述3項罪嫌,分別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4億元罰金(土地非法交易部分);有期徒刑5年、併科500萬元罰金(洗錢部分);以及有期徒刑9年、併科2億元罰金。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