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1日電)嘉義縣朴子分局李姓警員疑為績效以親友名義開立不實罰單,涉偽造文書等罪嫌,嘉檢昨天指揮警調搜索傳喚,複訊後,諭知30萬元交保;警局表示,他辦案認真,對此感到訝異。

嘉義縣警察局督察長陳至瑋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警專33期畢業的李姓警員自105年到嘉義縣服務至今,一直在朴子派出所任職,且於去年錄取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2年制,目前在警大受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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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至瑋表示,李姓警員平時勤務表現正常,且辦案認真,對於為了績效,涉嫌開立不實交通違規罰單,也感到很訝異。目前案件還在偵辦中,未來視案情後續發展,再決定是否有必要調整其職務。

嘉義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嘉義地檢署日前接獲通報,指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朴子派出所員警涉嫌開立假罰單案件。由檢察官黃天儀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縣警察局督察科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昨天依法搜索涉案員警辦公場所並扣押相關證物,同步傳喚涉案人員到案說明。

嘉檢說明,李姓警員於112年間,為增加交通執法績效,明知其親友等人並無交通違規事實,竟徵得同意而開立不實罰單,嚴重損害交通違規舉發管理正確性。

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李姓警員等6人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李姓警員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妻子10萬元交保,其餘4名涉案親友則各以5萬元交保。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將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全力配合嘉義地檢署後續偵辦,以維護警譽。(編輯:李淑華)11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