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1日電)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松山機場隊近期發現中國民眾以探親名義申請來台灣,入境查驗發現不符申請許可目的,1至6月查獲7件,皆已拒絕入境並遣返,會持續嚴謹查核入境目的。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松山機場國境事務隊今天發布新聞資料表示,近期在松山機場執行入境查驗時,查獲大陸地區人民雖以探親等名義申請來台灣,但入境查驗卻發現實際來台目的與申請許可目的不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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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松山機場國境事務隊統計,民國113年拒入境共26件、去年增至55件、今年1到6月已查獲7件。今年查獲到案件已拒絕入境並遣返。

移民署表示,部分個案雖以探親等事由申請來台灣,但入境時經移民官查驗及確認後,發現有大陸地區人民以探親事由來台,但對探親對象資訊完全陌生,甚至涉非法工作等違規狀況,顯示與實際來台目的與申請目的不符。

移民署松山機場隊表示,將持續針對可疑對象精準打擊,依法拒入,經查明有具體事證後,將攔阻非法於國境外。

移民署表示,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合法來台許可,入境時仍須接受移民官查驗,確認實際來台目的及在台行程,發現旅客從事與許可目不符,可依法拒入境及遣返,以維護國境安全。

據了解,移民署在松山機場查獲案件多以探親申請來台,申請停留時間從1至3個月,多起案件呈現申請人會待滿停留時間,但調閱手機對話等紀錄發現,申請人可能透過在台的中國親屬在台灣打零工賺錢。

移民署表示,國境查驗是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的重要防線,取得合法來台許可不代表可從事任何活動,來台後仍應遵守法令及許可目的。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林清芬透過新聞資料說,旅客申請許可來台,接受入境查驗時,應據實陳述來台目的,並依核准目的從事相關活動,勿以探親等名義申請來台,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查獲後會依法拒絕入境,且將要求負擔法律責任。(編輯:林恕暉)11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