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之女陳幸妤與骨科醫師趙建銘2人驚爆離婚,相關話題仍持續延燒。趙建銘本人昨日返抵國門,面對媒體詢問則無太多回應,但卻給媒體兩人離婚協議書部分內容,上面載明若致使一方或親屬隱私權侵害,可請求賠償一億元。對此,律師林智群今(21)分析陳幸妤行徑有無違反協議,但也反問趙建銘:「你把東西撒出來算不算違約?」

林智群表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發出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8條,而他看完後認為,關鍵字在於「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

林智群指出,這類似「結果犯」的概念,也就是單純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必須真的造成侵害,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

至於陳幸妤先前的Google評論及後續受訪,是否已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到侵害?林智群認為「有點危險」,尤其Google評論談到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符合「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的要件。至於是否進一步造成趙建銘「隱私權」受損,仍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相關內容,究竟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

林智群也表示,即使最後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仍有酌減權,「不可能判賠1億元的」,要靠上法院賺錢沒有那麼容易。

不過,林智群反問,趙建銘現在把離婚協議內容發給大家看,「大家本來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