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去年 ( 2025 年) 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校園性侵案,一位在宗教學校服務的男性教師在校內性侵 3 名未成年男學生,範圍遍布校內各地。近期當地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該名男性教師 11 年的有期徒刑以及 12 下鞭刑,相關事件也再次成為輿論的關注焦點。
根據《中國報》報導,現年 31 歲、在麻六甲武吉南眉一所古蘭經學習中心擔任宗教司的穆罕默德.艾曼魯丁( Mohammad Aimanuddin )在 2025 年 5 至 7 月期間,在校園內的寢室、辦公室、食堂、圖書館等多個地區,針對三名分別為 13 、 14 與 16 歲的未成年男學生實施性侵。事件發生後,艾曼魯丁隨即遭到當局拘捕,相關案件也交由愛極樂地方法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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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稱,當地檢方對艾曼魯丁提出合計 10 項指控,認為艾曼魯丁的相關行為已經違反了當地刑事法點的第 377C 條文,涉及違反自然性行為。其中,有 8 項指控與 13 歲的男學生有關,剩餘 2 項則分別與 14 、 16 歲的受害學生有關。
面對檢方提出的指控,艾曼魯丁並未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承認了相關犯罪的事實。但在法庭審理過程期間,艾曼魯丁以自己需要負責照顧生病的哥哥並向母親提供生活費為由,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希望法院能將針對他的所有懲罰改為合併同時執行。
最後,當地法院針對艾曼魯丁的犯罪行為作出判決,對前 8 項指控判處每項 10 年監禁與 1 下鞭刑、最後兩項指控則配處 11 年監禁與 2 下鞭刑。將所有刑期加總後,艾曼魯丁預計將面臨 102 年的有期徒刑以及 12 下鞭刑,但法院也做出裁定,同意合併執行。最終,艾曼魯丁將被關押 11 年,並接受 12 下鞭刑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