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8日電)某科技公司去年得標陸軍第八軍團「無人機採購案」,張姓公司負責人等人涉嫌採購中國封裝的零組件組裝無人機,遭軍方發現函送偵辦,張男遭橋檢依涉犯國安法等罪嫌聲押獲准。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日前接獲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主動函送無人機採購案承攬廠商使用中國地區、香港及澳門製元件,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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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經查,發現某科技公司於民國114年間,以新台幣450萬元得標陸軍第八軍團「無人機採購案」,該公司負責人張男及另一間科技公司羅姓技術主管,涉嫌採購中國封裝的無人機晶片、中國製飛行控制板等零組件組裝無人機,以遮蔽產品標示及提出不實產地證明等方式,向八軍團交付無人機,企圖使驗收人員誤認所使用的零組件均符合標案規定。
檢方表示,陸軍第八軍團於驗收過程中,發現相關無人機疑有使用中國製零組件的情形,而未支付採購價金,並主動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專案小組於11日前往2間科技公司等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證人到庭。
檢方提到,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張男、羅男等2人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第12條第1項之交付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罪嫌、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嫌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被告張男羈押禁見,羅男則由法官諭知請回,此案為首例國防無人機採購涉犯國安法等案。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表示,國防採購涉及國家安全及國軍戰力,廠商履約時應確實遵守契約及相關法令規範,檢方將依法嚴查明知標案禁止使用特定來源產品,仍以不實文件或其他方式規避驗收等行為,以維護國防採購品質及建軍備戰需求。(編輯:林恕暉)11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