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李千娜今年2月捲入電影《世紀血案》失言風波,隨後她發聲指控,劇組「未取得授權故意拍攝」,並誤導演員,於是決定對出品人蘇敬軾、製作人郭木盛提告詐欺。事件經過半年,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無法僅憑李千娜自己片面誤認已獲家屬授權,就認定有蘇敬軾、郭木盛2人有詐欺犯意,因此罪嫌不足,給予2人不起訴處分。
回顧整起事件,李千娜今年2月在《世紀血案》殺青記者會中,曾表示林宅血案如果重啟拍攝,「可能會重新翻整了這件事情,好像可能不是那麼嚴重,或是沒那麼恐怖」。在引發失言爭議後,李千娜表示,開拍前導演徐琨華與製作人郭木盛明確表示,電影將以「正義與希望」為核心,並告知她飾演的角色著重於「情感與家庭」,正是因為劇組的這番說明,才導致她後續在受訪時產生認知偏差,且先前並不知道劇組未獲得家屬及林義雄授權。李千娜進一步表示,對於製作方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故意拍攝爭議內容,致使演員名譽受損並產生重大財產損失,她決定提告製作方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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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檢方偵辦後認為,出品人蘇敬軾、製作人郭木盛2人從來沒有表示有先取得家屬授權或同意,無違反演員合約。且藝人簽約也並非僅考量是否經過授權一事,還有片酬、廣告效益等,無法僅憑李千娜自己片面誤認已獲家屬授權,就認定有蘇敬軾、郭木盛2人有詐欺犯意,因此罪嫌不足,給予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