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自行在前夫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言爆料,已經跟趙建銘離婚,昨(13)日更補充留言,透露前夫開的診所,是用自己的名字貸款之後再贈與給他,但因貸款不會跟著房子一起過戶,因此6000萬房貸還是留在他名下,呼籲大家別和她犯同樣錯誤。對此,知名律師賴瑩真提醒,只要在贈與時多做一個動作,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瑩真律師表示,陳幸妤開撕前夫,立刻成了全台灣萬千女性的偶像!不過即使如此帥氣率性的陳幸妤,還是會有後悔的時候。因為她前不久更新留言了!她以自身經驗提醒大家,夫妻贈與離婚後不能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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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提到,因為民法第1030-1條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所以,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可以節省贈與稅,相比贈與給子女、父母,要受到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的限制,確實是方便不少,但是卻有可能送出去就拿不回來的。所以到底要不要為了節稅,就把房子贈與到配偶名下,就看大家對配偶的信心到什麼程度了。
至於為什麼房子移轉到趙建銘名下了,房貸卻還是陳幸妤在繳呢?瑩真律師表示,這部分也是很多人安排不動產的時候常忽略的地方。因為房貸是跟銀行借的,銀行除了依不動產價值評估房貸金額之外,還會審視債務人個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不同的債務人,銀行給的條件也不相同,所以銀行不會因為不動產所有權人改了,就自動同意把房貸也改過去。
6000萬的房子在那個極度看不順眼的前夫名下當診所,診所內還有跟前夫糾纏不清的人,然後陳幸妤竟然還要幫他們繳房貸!但看到陳幸妤現在一派雲淡風輕的態度,真的只有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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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奉勸大家不要讓自己那麼苦命,只要再多一個步驟,這種情況是完全可以預防的!當初只要做 #附負擔贈與,或者做「附條件贈與」就可以了!也就是說,贈與的當下寫好贈與契約,約定房子贈與給對方,但是對方也要負擔義務,例如要照顧生活起居、要負起扶養家庭義務;或是約定若對方外遇、離婚時,贈與失效,受贈人應無條件返還等等。多做這一步,雖然稍微多一個程序,但真的可以預防將來想抓自己去撞牆的機會發生。
瑩真律師相信內心無比強大的陳幸妤,一定是可以順利走完這一關的。大家為她祝福的同時,也要提醒自己,千萬不要犯跟她一樣的錯誤,無論是擇偶還是房產,都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