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日前爆發一起行車糾紛,知名烤肉店李姓老闆持刀向葉姓駕駛理論,砍傷葉男後李姓老闆遭打到在地,口鼻冒血、送醫救治 5 天後傷重不治,家屬委託律師提告,引發網友熱議。對此網紅Cheap發文評論,卻遭律師林志群打臉,直言「法律常識不要跟便宜網紅學」。

百萬網紅Cheap指出,「拿刀砍人的阿北,反遭黑人男打趴在地,結果今天掛了。家屬已經提告,大概就是『防衛過當』、『過失致死』、『傷害罪』吧。但一個主動亮刀的人,甚至都把人砍到流血了,本來就要承擔你死我活的結局。你以為是中國功夫點到為止喔?對方沒有義務陪你控制力道吧。」獲得大量網友認同轉載。

現正最夯:為何大爆炸怒噴傅崐萁? 昔韓國瑜核心幕僚今抖內幕....

律師林智群隨後發文抨擊,「法律常識不要跟便宜網紅學,便宜哥也不要亂教,每次都亂講一通,網友每天看他們錯誤的文章,跟吃毒油有什麼兩樣?」並列舉出Cheap說法的錯誤之處:

1.「防衛過當」不是罪名,家屬怎麼可能主張這個?「正當防衛」也是被告在主張,有沒有「防衛過當」?是地檢署法院在判斷。
2.前面就有故意推人動作了,哪來過失?這個要告,也是告傷害致死。
3.如果你去看影片,前面那個老翁確實有拿刀在前車車窗進行攻擊,但之後他就往回走了,攻擊行為已經結束,被攻擊的人這個時候反擊,就不會成立「正當防衛」,連是否「防衛過當」都不用討論。
4.對方攻擊,你當然可以反擊,但是否成立正當防衛,是看「你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如果危險情況已經結束,你再反擊,反而是你攻擊對方了。
5.當然有網友會說阿北可能是要回去車上拿更有攻擊性的武器。你當然可以這樣主張,但事實上就是沒發生,沒發生的事情,就只是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