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國小爆發學生長期干擾教學秩序,攻擊學生與老師,4年來累計「109次校安通報」,引發各界關注。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10大教師工會指出,保障學生絕不能以「犧牲其他師生的生命安全與受教權益」為代價,呼籲建立相關機制保護教師,提出強化行政支援、建立高風險個案退場機制、主動介入失能家庭及提供受害師生法律協助等4大訴求。
北市國小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學童入學至今準備升到五年級,4年間累計109次校安通報,其中包括攻擊同學58次、攻擊老師33次、破壞公物18次,讓校內師生長期處於不安環境,教師出面制止或處理其行為,後續卻面臨家長陳情、報警、提告傷害,甚至申請性平調查等方式提出申訴。
當前熱搜:指南宮遭遇大火! 歷史可追溯百多年前 這「前綠營大老」曾在這任要職…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澎湖縣教師職業工會等教師工會指出,保障學生受教權與尊重個別差異固然是教育核心,但不能以犧牲其他師生的生命安全與受教權益為代價。
此次提出4大訴求包括:
1.教育局處應提供全時支援與安全保障。當學校通報高風險行為個案時,教育局處應立即提供充份行政支持與資源,並全額負擔受害教師之醫療、心理諮商及法律扶助費用,切勿讓教師獨自面對職場暴力。
2.需建立高風險個案緊急退場與強制轉銜標準作業程序。當學生行為已構成重大安全威脅或導致教學完全中斷時,應給予個案「暫時性隔離」與「緊急轉銜機制」,維護整體班級的受教權與安全環境。
3.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介入失能家庭並開罰。針對拒絕帶孩子就醫或不願配合行為矯正處置的家長,教育局處應主動跨局處會同社會局與衛生局,向法院聲請強制親職教育與司法介入,甚至依法對怠於履行監護責任的家長進行行政處分。
4.鼓勵受害師生進行司法救濟,主管機關應提供全面法律後盾。教育局處應積極協助受害教師及同班學生家長進行集體法律諮詢與訴訟,透過司法途徑迫使不願配合的家長負起實質責任;教育部亦應深刻檢討現行體制漏洞,主動修法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