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爬山的朋友注意了!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已完成《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未來將打破現行「免費申請入園證」的常態,落實山林「使用者付費」的保育概念。最快在明年修法完成後上路,之後攀登百岳高山、進入生態保護區就可能都要收費了。

台灣登山風氣盛行,光是上一年就有約20萬人次造訪三大高山型國家公園,涵蓋76座百岳。目前不論是挑戰攀登高山,或是親近墾丁龍坑、南仁山與陽明山鹿角坑、磺嘴山等生態保護區,雖然有每日名額限制,但申請入園皆為免費。未來若修法通過後,只要是需要「提前申請許可」才能進入的生態保護區,通通都將全面改為收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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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生態保護區的收費議題已討論多時。監察院去年便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建議內政部評估入園費、保育捐及設施維護費納入獨立基金,落實山林永續發展。

除了入園保育費外,山屋收費也將全面改制。在修法通過前,國家公園管轄範圍內的只有少數指標性山屋,如全台最貴的「觀高山屋」以及最具有指標性的玉山「排雲山莊」有收取規費並納入國庫。但在修法成立獨立基金後,未來國家公園內所有新建完成的山屋都將全面採取收費制,而收到的費用則會直接撥入新成立的「國家公園基金」,用來專款維護山林硬體。

國家公園署副署長表示,本次修正草案也同步提高了違規罰則並強化裁罰機制。例如:未來焚燬草木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若不幸釀成災害還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山友最關心的收費標準,副署長強調目前僅完成草案研擬,包含具體收費金額、管道以及是否依不同地區採取「差別費率」,現階段都尚未進入實質討論。該草案目前正持續徵求行政機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等各方意見,預計今年10月結案,隨後循程序送內政部審查,並規劃於明年3月前報請行政院,隨後轉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