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毒駕罰則。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首次拒測開罰27萬元,累犯加重且無上限。違規使用車輛不論所有人均予沒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再考照。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這修法固然讓人拍手叫好,但他也點出修法部分問題。
林智群表示,這項修法雖然讓不少人拍手叫好,但也衍生新的問題。他指出,租車業者並無公權力,無法查核租車者是否有吸毒前科,若租車者吸毒後駕車,卻要沒收租車公司的車輛,對業者而言並不公平,因為業者根本沒有能力事先確認對方是否有吸毒前科。
當前熱搜:熊本強震》JASM營運現況如何? 台積電有最新回應了!
林智群並表示,若車輛是遭吸毒者竊取後使用,車主處境將更加無辜,不僅已經是失竊被害人,最後車輛還可能遭國家沒收,恐造成二度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