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7日電)桃園平鎮區新光平交道,26日下午發生一自小客車疑未確認前方有足夠空間致停留平交道內,經協助脫困,但已造成行經列車臨停;鐵路警察局今天表示,依法舉發最高罰9萬。

鐵路警察局中壢派出所副所長周伯勳上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案發於26日下午3時39分,一輛自小客車行經平鎮區新光平交道時停留於平交道內,待警鈴作響、遮斷桿放下後仍無法通過,現場民眾協助抬起遮斷桿,車輛隨即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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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勳表示,台鐵135次自強號行經平交道時感應偵測異狀而臨停,在確認未影響行車後駛離。自小客車駕駛在脫困後已主動向警方報案,駕駛到案自稱是受前方車流影響,警方隨後調閱平交道監視影像釐清案情,確認違規事實。

警方指出,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在鐵路平交道臨時停車規定,後續將依法舉發,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提醒用路人通過平交道時,應確認前方有足夠空間再行駛入,避免受困影響行車安全。(編輯:陳仁華)1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