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21日正式上路,明訂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法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且不得低於保障金額45元,規定引起網路熱議。律師林智群指出,西班牙及美國西雅圖的失敗先例,最終恐淪消費者、外送員、店家、平台四輸的窘境。

林智群律師在臉書發文,外送就是「自己當老闆」,工作時間非常彈性,正因為是自由業,所以外送員並非勞工而是承攬業人員,則理應按件計酬,而不是按時薪計酬,「要用法律規定時薪每小時至少245元,根本就是挑戰人性,用法律干預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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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舉例,勞工有最低薪資都會有人蹲廁所看手機了,法律規定外送員一個小時最低245元,外送員就可以慢慢來,一單花30分鐘甚至更久,那下單民眾還要不要吃飯?費用增加了,結果東西更慢送來,那下次還要不要點外送。

林智群更引用國外案例,美國西雅圖、西班牙之前也搞過用立法管制外送,結果都很慘烈,未來可預期平台成本增加後轉嫁給消費者,進而導致消費者減少叫外送,外送沒單店家也就沒生意。最終導致「消費者、外送員、店家、平台都輸,立法委員贏了」的情況。

網友也紛紛指出,「其實是不該干預時薪,只是要提高單價,而非亂砍」、「唉,大家恢復到過去,自己出門走去買吧」、「一堆官商二代起來的立法委員,怎麼可能理解跑外送的人民的心聲」。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不是時薪245,是送餐期間245,再來兩大平台都有針對單量設計獎勵制度,基本上除非跟錢過不去,不會有刻意慢吞吞送餐的外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