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日前舉辦「聯合豐年節」活動,一名身穿阿美族傳統服飾的原住民青年,配戴原住民山刀,在場外舉著「我不想做花蓮王的政治宣傳品」等標語,卻遭警方架離,還被指控「攜帶刀械衝向人群」,花蓮警察局隨後改口稱「往會場人群方向移動」。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團發表聯合聲明,「保障言論自由與原住民文化,拒絕花蓮警察不當盤查」,籲警政署介入調查,是否存在針對政治性言論的「選擇性執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22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此案涉及人民言論自由、警察職權行使及原住民族文化權等重要問題,不能僅以「攜帶刀械」四字,即合理化警方的執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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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將原住民族文化與身分象徵去脈絡化,佩刀不應成為模糊『選擇性執法』的焦點」,聯合聲明指出,原住民族文化權受憲法及法律保障,國家機關在執法時,更應理解並尊重原住民族的文化脈絡。對阿美族而言,在年祭等重要文化活動中,族人身著傳統服飾並佩帶傳統刀具,並非罕見現象。對部分部落而言,完整的傳統服飾與佩刀並非單純的服裝或配件,而是辨識其文化身分與部落位置的重要象徵,代表其作為受到部落尊重的青壯年階層,具有參與及表達部落公共事務意見的身分與分量。

聲明指出,傳統佩刀不應在脫離文化脈絡後,被簡化為一般治安情境下的「危險器械」,質疑為何警方是在男子和平抗議結束、準備離開時,特別選擇攔下他?為何是在當事人數度詢問後,警察才遲遲地說是因為有佩刀?是否真的是因接獲民眾反映而盤查?為何花蓮縣警察局長要公開聲稱該男子「隨即攜帶刀械衝向人群」等與客觀事實顯有出入的說法?

聲明提及,傳統佩刀在原住民族文化活動中本屬常見,在本案將「佩刀」單獨抽離出來討論,容易使社會忽略本案真正的核心。佩刀問題不應成為轉移焦點的工具,更不應掩蓋警方為何在和平抗議結束後,選擇性地藉由警察權力壓制特定抗議者、特定政治言論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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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理由與過程疑點重重,警政署應調查是否存在針對政治性言論的『選擇性執法』」,聲明提及,警察攔查男子時,並未立即表示盤查原因,而是先有合法性存疑的盤查,並數度經男子質疑後,才表示盤查原因是因為「佩刀」。此一執法流程,各界已有「先射箭、再畫靶」的批評。究竟,執法決定是否與男子的抗議行為有關?若男子是舉牌支持縣府活動,是否就不會遭盤查?若警方所稱的危險性主要來自佩刀本身,則應說明為何在男子已表示願意交由警方取走佩刀後,仍有進一步採取警察權力的必要;若真正促成警方介入的另有原因,則更應向社會完整說明。

民團呼籲內政部警政署應介入調查,而非僅由地方警察機關自行說明。尤其是第一線人員執法的疑議,往往來自於有問題的決策與指令。更何況事件發生後,尚有報導指出花蓮縣警察局疑似有「成立群組指示員警於網路帶風向」的爭議,要求警政署應完整調閱現場影像、勤務指揮紀錄及相關執法資料,釐清本案攔查及後續處置的法律依據與決策過程,並調查是否存在因人民政治表達而受到差別對待的情形,最後將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聲明重申,此案真正需要討論的是,對於具有原住民族文化脈絡的傳統佩刀,國家機關能否在尊重原住民族文化權的同時,採取符合比例原則且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及在本案具體情境下,警方為何選擇在和平抗議結束、男子準備離開時進行攔查及後續處置。不能將這個具體個案,簡化成「帶刀抗議是否一律合法」的問題,更不能以此模糊本案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的真正爭議。